发布时间:
2025-08-26 09:16
信息来源:
中心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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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基本情况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数字化发展研究、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公共数字平台管理、数据资源与信息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推广应用、数字产业合作交流、政务服务综合保障、数字人才培养等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负责数字内蒙古、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的综合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承担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标准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统筹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需求,统一使用相关资金,提出信息化项目计划建议,根据批复组织项目实施。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前置技术性审核工作。协同推进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
(3)统筹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一体化运行管理,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外网骨干网络,自治区本级政务网络、政务云、灾备中心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
(4)统筹指导全区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自治区本级政务大数据等政务数据基础平台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
(5)承担自治区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协同推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促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
(6)协同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承担相关数字化项目评估、论证、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相关指标的运行监测和汇总分析。承担数字化领域交流合作工作,推动数字化人才培养和专家库建设。
(7)负责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便民热线、政务公开相关的技术性、保障性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协调、运行管理、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
(8)与区直单位建立信息化服务协同机制。通过共同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信息化业务交流会商,信息系统共建共管共用,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数字内蒙古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9)完成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24年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编报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报表数据,与上年度减少一个预算单位,主要原因是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原大数据中心调整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原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调整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24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95人,比上年减少17人,下降5.45%,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减少18人,包括在职人员退休10人(刘沙、麻义平、贾翼飞、王凯、张长首、李乐勇、王义忠、张茂、姜建利、宋建华),调任5人(吴苏海、高静、徐东莱、张蕾、白云钧),辞职3人(支慧芳、陈国辉、刘雅);二是在编人员增加1人,包括调入1人(孙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45人,比上年退休人数增加10人(刘沙、麻义平、贾翼飞、王凯、张长首、李乐勇、王义忠、张茂、姜建利、宋建华),增加28.57%。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政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一是“一云一网”重点项目稳步实施。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完成阶段性任务,电子政务外网核心区已完成升级改造,首批整合搬迁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共完成13个部门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对接,17个部门自建机房的整合搬迁、设备间整理和系统迁移上云等工作;全区政务云“一朵云”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已实现对自治区本级政务云资源和各盟市25朵政务云资源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管理,全区电子政务“一张网”统一网络管理平台已建成,目前接入覆盖自治区本级、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社区)五级12214个部门。二是政务云网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基本完成,补强了信创云的计算,存储、智算和基础软件能力,建成了为自治区本级三个政务云中心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提供密码服务的密码平台,政务云PaaS服务平台投入使用,正在与自治区应急指挥、一表通等业务应用对接,统筹提供PaaS支撑服务,自治区信创云本地、同城、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全部完工,可为信创云上重要业务系统提供累计约4.5P的数据灾备服务。拟于11月印发《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支撑能力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三是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目前,已完成数据支撑平台安装部署工作,各业务系统与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对接,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用户登录入口。四是自治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全面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共有5个盟市,56个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使用或集成接入平台,正在商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协助推动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五是助推厅局信息化建设。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接入11865家单位,年内通过平台受理信访件80229件次,办结74518件次;实现与“蒙速办”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及实名投诉;实现与国家信访系统进行数据交换,下行交换成功率和上行交换成功率均达到100%;9月12日,项目顺利通过初步验收。启动实施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建设,应用支撑平台、数据资源平台以及综合大救助板块已分批上线试运行,预计12月底整体上线运行。
2.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新进展。一是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建成。接入数据26.03亿条,全区累计调用数据总量达5168.65亿次,为3165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稳定数据支撑,年度支撑办事总量达236.68万件。依托数据共享“三清单”机制,建设完善14个数据共享资源库。已发布首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涉及41个部门304条数据目录、3178个信息项,正在围绕人口、法人基础共享资源库应用开展试点工作。建成自治区数据直达系统,总对总对接国家平台,实现自治区平台、国家平台政务数据向基层单位共享。目前,已累计为基层提供国家平台数据目录10371条、数据资源13291个,发布了327个全国应用创新案例供基层借鉴。二是基层“一表通”系统全面推广应用。累计为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开通18000余个系统账号,实现基层“一表通”系统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区所有政府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收集需基层填报的报表11945张,梳理形成2866个共享数据台账,通过“一表通”系统对原有报表业务全面承接,对需基层填报的数据进行精简,规范了基层数据采集传输通道,切实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填表报数工作负担。正在组织各级各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数据台账标准化工作,推动数据按照“一数一源”原则精准回流基层,通过数据赋能基层治理。三是自治区数据要素市场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为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提供基础制度保障。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汇聚数商238家、数据产品239款,挂牌数据产品201款,成交3宗,数据要素市场化初见成效。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试点工作,探索数据确权、授权运营、收益分配、数据产品安全评估检验、数据产品登记、数据交易的全流程运行监管机制,形成制度规范和地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3.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安全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推进中心项目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制定中心信息化项目前置技术把关流程及细则;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支出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编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运维项目方案模板》;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拟提请中心会议审定印发。二是推行标准管理工作。推荐《政务信息化项目价格测算标准体系》、《内蒙古企业法人数据要素标准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3个标准体系申报2024年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推荐13项地方标准报自治区市场局申请立项,其中《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编制体系》、《政务数据共享“三清单”编制指南》、《农业机械工作状态远程监测系统数据采集规范》等7项获自治区市场局地方标准立项;开展数字化技术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深度参与数字化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统一监理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已开展监理工作。其中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四是集约节约统筹运维项目。印发2024年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年度实施四批计划,涉及项目187项,计划金额33242.96万元。完成66项运维项目评审论证工作,送审金额14873.43万元,核减金额3760.81万元,核减比例25.29%。五是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自治区智慧教育、住房公积金系统、公安环食药智慧侦查应用系统等新建信息化项目提出技术把关意见;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第二届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六是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不断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截至10月底共安全告警500万余条,发布《安全通报》、《安全漏洞》报告87份、《安全监测日报》297份、《安全监测运营周报》39份、《安全监测月度分析报告》9份,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赤峰、通辽、兴安、乌海9个盟市级监测平台完成协同对接,发布《盟市网络安全日报》147份,《盟市网络安全周报》21份,收到盟市上报安全告警104万余条。完成符合性评估128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涉及29个委办厅局;完成重保值守89天,累计3700余人次。部署办公终端零信任管理平台,安装243个“一机两用”客户端给局机关、中心工作人员,部署运维终端安全管控平台,安装80个安全防护客户端给处驻场运维人员。组织攻防应急演练3次,累计20只攻击队伍,54个靶标系统,发现55项安全隐患,通过网络安全审计共发现700余高危漏洞,对隐患漏洞进行闭环管理。开展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周活动,组织自治区政数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特弘社区的干部、群众3000余人参与了活动。
4.数字化应用研究与合作交流稳步推进。一是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监测指数研究工作。制定《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监测指数研究项目方案》,为起草“十五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奠定基础。二是落实“数据要素×”工作任务。2024年开展2次“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申报工作,选送39个案例申报国家典型案例,其中“国能互通产业链数据要素应用赋能产业协同效率提升”案例入选国家典型案例;承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内蒙古分赛,征集项目186个,评选出16个获奖项目,推荐20个项目参加国家赛。三是推动“京蒙协作”。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政府正在审核。四是统筹开展数字内蒙古建设研究工作。按照局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安排制定《一屏通览展示方案》,拟接入自治区政数局及所属单位业务应用系统,实时反映各业务数据运行状态。目前规划设计工作基本完成。
5.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首批13个“一件事”于6月底上线试运行,共办理业务358万件;水利、交通、能源3个工程领域“一件事”于8月底上线试运行,正式进入优化提升阶段;新增8个“一件事”正在加紧调度推动,“企业迁移一件事”已上线试运行,其余事项预计在11月初上线试运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信息能力平台项目稳步推进。二是优化提升网上服务功能。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和小程序优化升级;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和服务领域,通过“免证办”减免材料19万份,发放企业、个人电子签章56万枚;电子监察系统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程建设项目改革等重点领域办件纳入监察范围,现已累计监察政务服务事项办件1530万件。三是接续推进“综合一窗”改革。全区123个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置6765个窗口,累计办件达1700余万件,12个盟市均已将“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延伸至苏木乡镇(街道)。四是持续提升本级大厅三化水平。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堵点发现解决机制》《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工作规范》《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制度》《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诚信建设投诉”受理工作指南》;统一规范审批服务行为、窗口服务行为、服务场所标准、服务窗口设置;打造企业服务专区,设置4名综窗业务骨干常驻;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领域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五是提升12345热线服务能力。协助修订《自治区12345热线管理办法》,细化规定热线工单受理和处办;升级优化12345热线一体化平台,加强智能化建设;链接蒙东、蒙西电力、民航等通知公告,同步上架热线知识库。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57410.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5.97万元,下降 -0.70%,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740.13万元,年中追加226.4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966.53万元,实际支出5,867.8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27.67万元。二是2024年项目支出产生的差异,具体为:1.政务信息化运维和自治区一体化集中管理与服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2,163万元,年度预算中因项目尚未验收、合同未到付款时间,本年度实际支出26,161.70万元,造成未支出项目经费6,001.3万元。2.本年度新增承担自治区重点项目经费,其中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年初预算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年初预算4,000万元,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年中追加12,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年中追加607万元,合计调整后预算数19,607万元,由于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816.64万元。3.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项目预算1,896万元,因项目停止开展,年中财政收回1,89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896万元。4.中心承担的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年初预算3,181.20万元(含2023结转项目年初预算901.2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年初预算1,513.34万元(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209.34万元),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年初预算1,904.6(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904.60万元)万元,由于部分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4,146.1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452.9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52.45万元,增长73.1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57410.3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57410.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4252.45万元,增长73.14%,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509万元;二是本年度新增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和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等自治区重点项目预算19,607万元,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三是由中心承担的自治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建设、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数字民政项目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335.10万元;四是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结转经费较上年度增加3,807.95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57410.3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7410.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4252.45万元,增长 73.14%,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509万元;二是本年度新增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和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等自治区重点项目预算19,607万元,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三是由中心承担的自治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建设、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数字民政项目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335.10万元;四是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结转经费较上年度增加3,807.95万元。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57410.3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7410.32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7410.3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5867.80万元,占 10.22%;
本年项目支出 51542.52万元,占 89.7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57410.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405.97万元,下降-0.70%,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740.13万元,年中追加226.4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966.53万元,实际支出5,867.8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27.67万元。二是2024年项目支出产生的差异,具体为:1.政务信息化运维和自治区一体化集中管理与服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2,163万元,年度预算中因项目尚未验收、合同未到付款时间,本年度实际支出26,161.70万元,造成未支出项目经费6,001.3万元。2.本年度新增承担自治区重点项目经费,其中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年初预算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年初预算4,000万元,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年中追加12,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年中追加607万元,合计调整后预算数19,607万元,由于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816.64万元。3.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项目预算1,896万元,因项目停止开展,年中财政收回1,89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896万元。4.中心承担的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年初预算3,181.20万元(含2023结转项目年初预算901.2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年初预算1,513.34万元(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209.34万元),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年初预算1,904.6(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904.60万元)万元,由于部分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4,146.1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452.9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52.45万元,增长73.14%。;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4252.45万元,增长73.14%,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509万元;二是本年度新增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和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等自治区重点项目预算19,607万元,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三是由中心承担的自治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建设、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数字民政项目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335.10万元;四是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结转经费较上年度增加3,807.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57410.32万元。与年初预算 57816.2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9.30%。其中:
(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决算数为 55827.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492.06万元。其中: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4242.96万元,支出决算428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保缴费及编外聘用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182.19。绩效工资较年初预算增加了2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7.61万元。
2.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52076.16万元,支出决算5154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一是政务信息化运维和自治区一体化集中管理与服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2163万元,年度预算中因项目尚未验收、合同未到付款时间,本年度实际支出26161.7万元,造成未支出项目经费6001.3万元。
二是本年度新增承担自治区重点项目经费,其中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年初预算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年初预算4000万元,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年中追加12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年中追加607万元,合计调整后预算数19607万元,由于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816.64万元。
三是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项目预算1896万元,因项目停止开展,年中财政收回189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896万元。
四是中心承担的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年初预算3181.20万元(含2023结转项目年初预算901.2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年初预算1513.34万元(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209.34万元),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年初预算1904.6(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904.60万元)万元,由于部分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4146.1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452.9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755.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8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6.22万元,支出决算7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造成退休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56.76万元,支出决算46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补缴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往年养老保险欠款。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8.38万元,支出决算2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补缴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往年养老保险欠款。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94.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82.2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88.41万元,支出决算24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23.59万元,支出决算14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433.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9.99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43.80万元,支出决算43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在职人员退休、辞职、调出等原因,实际费用较年初预算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5867.8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45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按“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有经济分类支出的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41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51542.5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043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资本性支出 17037.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4074.4万元。主要包括: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2.10万元,支出决算 12.1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1.75万元,支出决算 11.7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35万元,支出决算 0.3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2.10万元,支出决算 12.10万元,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2.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75万元,占 97.12%;公务接待费支出 0.35万元,占 2.8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7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44万元,下降 -10.88%,变动原因中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车均运维费降低。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3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35万元,接待1 批次,7 人次,开支内容:接待了国家数据局调研,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82万元,下降 -70.05%,变动原因:2024年度接待了国家数据局调研产生公务接待费用,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416.3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31万元,增长2.54%,变动原因:本年度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较上年增长,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因项目调整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213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99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4143.7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0376.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589.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2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1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6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471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9.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后续保障机制健全;用户整体满意度88.7%。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35分。全年预算数为27523.84万元,执行数为2752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本级政府各部门的硬件、软件、基础环境等统一管理和运维,保障服务厅局36个,完成了189个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保障了自治区各厅局内系统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依托云上北疆平台,建立了基础信息数据架构体系,开展了数据治理服务等工作,有效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开发利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信息系统整改未整改完成,无需重新测评;重新梳理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情况,需做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个数减少;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本年度建立项目计划管理机制,通过内部初审、材料核实、现场核量、评审论证等环节,整合运维项目,节约运维资金。
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下一步计划考虑变量因素,更加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减少偏离出现;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
2.(本级基建)数字民政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78分。全年预算数为901.2万元,执行数为9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应用系统已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信创云平台完成部署,在自治区信创云互联网区和电子政务外网区,分别为用户提供服务,积极推进覆盖内蒙古自治区本级、9个地级市、3个盟及其所辖的各级民政局,目前系统运行稳定,但应用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覆盖量有待提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指标设置与该年度目标任务不匹配;项目尚未验收,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增长情况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下一步督促完善系统功能,增强风险预判,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度。
3.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集中服务及管理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3055.88万元,执行数为305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73班次,购置了办公家具109套,完成办公楼维修维护面积3555.96平米,购买相关委托业务,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确保了大数据中心日常事务工作的高质量运行,保障了机关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关的日常运转,有序推进了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年中增加培训任务,增加开展了培训班次;因办公场所更换,按实际要求购置了办公家具;委托业务包括全年招标,代理服务、法律顾问、展会等实际统计次数为委托业务费实际发生条数,较年初预计偏差较大;本年度严格执行财政厅有关培训费支出相关规定,选择本单位会议室开展培训,培训费减少;本年度严格执行财政厅有关三公经费支出规定,严控公务用车出行,经费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相关成本;较预算增加承担了数据治理服务等项目工作,导致委托业务成本增加。
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下一步根据历史数值全口径估算,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结合财政厅要求、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
4.(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61分。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932.92万元,完成预算的31.1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建设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1套,其中包含基础支撑、数据支撑、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标准规范、运维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功能,推动建立数据驱动的政府服务新模式,促进数字政府建设,平台使用对象满意度达95%。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项目尚未终验,部分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
5.(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24)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分。全年预算数为607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资源扩容,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建成自治区政务云本地、同城和异地容灾备份中心,为重要政务系统核心数据提供灾备服务,提供机房值守、日检、变更、故障处理、月检、数据验证、恢复演练、应急恢复等服务。持续保障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信创环境具备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和密码测评的能力,电子政务外网使用人员满意度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加快项目实施,提前完成灾备中心建设,今后将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由于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导致项目效益未完全实现;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监督项目实施,保障项目效益实现,并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今后将加强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2845.53 27523.84 27523.84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9288 23966.31 23966.31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3557.53 3557.53 3557.53 —— 100.0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自治区本级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管理运行维护项目,对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本级政府各部门的硬件、软件、基础环境等统一管理和运维,保障自治区各厅局内系统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同时依托云上北疆平台,建立基础信息数据架构体系,推进共建共享,开展数据治理服务等工作。 对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本级政府各部门的硬件、软件、基础环境等统一管理和运维,保障服务厅局36个,完成了189个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保障了自治区各厅局内系统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依托云上北疆平台,建立了基础信息数据架构体系,开展了数据治理服务等工作,有效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开发利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服务厅局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4 36 个 3 3
密码测评系统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9 17 个 2 1.79 部分信息系统整改未整改完成,无需重新测评。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
线路租赁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910 2910 条 2 2
各厅局系统平台稳定维护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2 2
其他运维项目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2 2
硬件设备数据存储备份及恢复工作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百分比 2 2
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42 189 个 2 1.56 重新梳理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情况,需做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个数减少。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
质量指标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百分比 2 2
巡检报告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6 百分比 2 2
软件系统数据准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6 百分比 2 2
机房环境温度 反向 小于等于 26 26 摄氏度 2 2
等级保护测评整改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百分比 2 2
密码测评整改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百分比 2 2
线路稳定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9 百分比 3 3
时效指标 一般性故障维修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小时 1 1
备品备件到位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小时 1 1
设备稳定运行天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60 365 天 2 2
机房监控保留时效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个月 2 2
机房空调外机清洗频率 反向 小于等于 3 3 个月 2 2
维保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2 个月 2 2
成本指标 硬件设备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800 0 万元 2 1 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软件系统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36 0 万元 2 1 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基础环境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3804 13329.44 万元 2 2 偏离原因是本年度建立项目计划管理机制,通过内部初审、材料核实、现场核量、评审论证等环节,整合运维项目,节约运维资金。下一步计划考虑变量因素,更加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减少偏离出现。
其他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7123 10636.86 万元 2 0 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7425 0 万元 2 1 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各业务厅局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定性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6 6
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定性 有效加强 有效加强 6 6
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开发利用 定性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各部门信息系统运行持续性 定性 长期 长期 6 6
信息平台系统持续稳定性 定性 长期 长期 6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各服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4.3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本级基建)数字民政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1.20 901.20 901.2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 0.00 0.00 —— 0.00 ——
上年结转资金 901.20 901.20 901.20 —— 100.0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信创云平台,为本项目应用系统的运行提供基础支撑环境,应用系统部署在自治区信创云互联网区和电子政务外网区,分别为用户提供服务,达到覆盖内蒙古自治区本级、9个地级市、3个盟及其所辖的各级民政局,涉及到自治区本级、市(盟)、县(旗、自治旗)、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五级层次。 项目应用系统已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信创云平台完成部署,在自治区信创云互联网区和电子政务外网区,分别为用户提供服务,积极推进覆盖内蒙古自治区本级、9个地级市、3个盟及其所辖的各级民政局,目前系统运行稳定,但应用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覆盖量有待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业务系统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7 7 个 5 5
全区各盟市旗县区高龄补贴发放开放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20 103 个 5 4.29 年初指标设置与该年度目标任务不匹配,今后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科学设置绩效指标。
机构养老业务监管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700 8727 个 5 4 本年度系统推广工作成效显著,今后将结合业务增长情况,合理设置绩效指标。
质量指标 用户办理效率提升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0 % 3 3
盟市旗县民政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应用覆盖率 正向 等于 100 80 % 3 2.4 项目尚未验收,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下一步督促完善系统功能,增强风险预判,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度。
数据共享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80 % 3 2.42 项目尚未验收,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下一步督促完善系统功能,增强风险预判,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度。
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80 % 3 2.67 项目尚未验收,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下一步督促完善系统功能,增强风险预判,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度。
全年系统安全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3 3
时效指标 系统故障自动回复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15 15 分 4 4
系统搜索响应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3 3 秒 3 3
数据浏览刷新速度 反向 小于等于 7 7 秒 3 3
成本指标 当年系统建设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901.2 901.2 万元 5 5
民政数据资源平台建设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68 268 万元 5 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精简优化民政部门办事流程 定性 不断优化 不断优化 10 10
提升民政业务数据处理能力 定性 不断优化 不断优化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民政部门行政效能和治理水平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96.7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集中服务及管理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735.49 3055.88 3055.88 10 100.00%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2875.00 2195.39 2195.39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860.49 860.49 860.49 —— 100.0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培训、购置办公家具、维修维护办公楼等工作,确保大数据中心日常事务工作开展,机关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及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73班次,购置了办公家具109套,完成办公楼维修维护面积3555.96平米,购买相关委托业务,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确保了大数据中心日常事务工作的高质量运行,保障了机关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关的日常运转,有序推进了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培训班次 正向 大于等于 25 73 班次 4 3.5 因年中增加培训任务,增加开展了培训班次。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
办公家具购置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9 套 4 4 因办公场所更换,按实际要求购置了办公家具。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
办公楼维修维护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3555.96 3555.96 平米 4 4
委托业务工作开展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 160 次 3 2 委托业务包括全年招标,代理服务、法律顾问、展会等实际统计次数为委托业务费实际发生条数,较年初预计偏差较大。下一步根据历史数值全口径估算,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质量指标 培训人员出勤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4 4
设备购置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4 4
设备有效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4 4
委托业务报告质量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3 3
时效指标 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3 3
按合同约定时间验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4 4
委托业务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3 3
成本指标 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38 85.35 万元 2 2 本年度严格执行财政厅有关培训费支出相关规定,选择本单位会议室开展培训,培训费减少。下一步将结合财政厅要求、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
车辆运行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1.5 11.75 万元 1 1 本年度严格执行财政厅有关三公经费支出规定,严控公务用车出行,经费减少。下一步将结合财政厅要求、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
办公家具设备购置成本及信息网络构建 反向 小于等于 200 32.49 万元 2 1.5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相关成本。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
办公场所系统维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00 104.84 万元 1 1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相关成本。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
办公场所日常运转水电暖物业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39.5 293.32 万元 2 2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相关成本。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
委托业务完成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00 1763.79 万元 2 0 成本增加是因为较预算增加承担了数据治理服务等项目工作,导致委托业务成本增加。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自治区大数据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 定性 有效推动 有效推动 6 6
提升培训人员业务水平知识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6 6
保障项目单位全年正常运转 定性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推进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效果显著 定性 优 优 6 6
工作人员素质持续提升 定性 长期 长期 6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大数据中心各个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9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0.00 3000.00 932.92 10 31.10% 3.11
其中:财政拨款 3000.00 3000.00 932.92 —— 31.10%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建设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其中包含基础支撑、数据支撑、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标准规范、运维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功能,推动建立数据驱动的政府服务新模式,促进数字政府建设。 完成建设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1套,其中包含基础支撑、数据支撑、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标准规范、运维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功能,推动建立数据驱动的政府服务新模式,促进数字政府建设,平台使用对象满意度达95%。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建设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套 6 6
社会信用平台升级开发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套 3 3
运行维护系统定制开发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套 3 3
数据安全系统定制开发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套 3 3
质量指标 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建设工程进度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6 6
社会信用平台升级开发进度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
运行维护系统定制开发进度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
数据安全系统定制开发进度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
时效指标 系统工程建设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2 12 月 5 5
平台故障响应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30 30 分钟 5 5
成本指标 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建设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500 855.52 万元 3 2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部分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
运行维护系统定制开发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0 万元 2 1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
数据安全系统定制开发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0 万元 2 1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
管理等其他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00 32.8 万元 1 0.5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部分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
社会信用平台升级开发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90 44.6 万元 2 2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部分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高质量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定性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升行业数据治理服务能力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平台使用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89.6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24)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7.00 607 0 10 0 0
其中:财政拨款 607.00 607 0 ——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建立本地灾备、同城和异地信创灾备中心,为信创云上目前已经部署业务系统提供同城和异地数据灾备。同时,提供机房值守、日检、变更、故障处理、月检、数据验证、恢复演练、应急恢复等服务。政务信息安全灾备中心为信创环境,具备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和密码测评的能力。 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资源扩容,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建成自治区政务云本地、同城和异地容灾备份中心,为重要政务系统核心数据提供灾备服务,提供机房值守、日检、变更、故障处理、月检、数据验证、恢复演练、应急恢复等服务。持续保障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信创环境具备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和密码测评的能力,电子政务外网使用人员满意度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电子政务外网灾备中心数据验证比例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4 4
电子政务外网灾备中心恢复演练比例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4 4
信创云上业务系统本地同城灾备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4 4
信创云上业务系统异地灾备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0 % 3 3
质量指标 各厅局云上系统的应用灾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40 40 % 8 8
国产化能力支撑服务提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30 40 % 7 7
时效指标 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资源扩容时效 反向 小于等于 1 0.16 年 5 5 偏差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实施,提前完成灾备中心建设,今后将加强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
完成政务信息安全灾备中心建设时效 反向 小于等于 1 0.25 年 5 5 偏差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实施,提前完成灾备中心建设,今后将加强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 购买服务每年投资金额 反向 小于等于 607 0 万元 5 3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项目总投资金额 反向 小于等于 4856 4856 万元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电子政务外网发生大规模区域性灾难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 定性 有效降低 有所降低 5 4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重大灾难事件导致系统数据无法恢复造成的经济损失 定性 有效降低 未降低 5 0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使用国产化设备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定性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4 4
保障政府部门数据安全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所提升 3 2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自治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产业发展 定性 有效促进 有所促进 3 2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 定性 持续保障 持续保障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电子政务外网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总分 100 8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1.6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评价机构: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
2025年2月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绩效目标 3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5
(一)绩效评价对象及目的 5
(二)绩效评价原则与方法 5
(三)绩效评价依据 7
(四)绩效评价思路及指标体系 8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9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0
(一)综合评价结论 10
(二)综合评价意见 1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2
(一)项目决策情况 12
(二)项目过程情况 17
(三)项目产出情况 23
(四)项目效益情况 26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29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9
(二)存在的问题 30
六、有关建议 30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1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31
(二)关于影响本次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32
(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32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3
附件2:绩效评价评分表 37
附件3:调查问卷及反馈结果 39
为强化预算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受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委托,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在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现场调研、数据分析等的基础上,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对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方式、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素、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家数字政府建设的推进,亟需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信访效率、规范信访流程。2014年,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国信发〔2014〕3号),提出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以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为核心,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把信息化作为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的重要途径。2019年,国家信访局召开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建设推进会,同年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加大系统研发力度,共同推进信访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内蒙古作为边疆大省,信访问题涉及面广、层级复杂。“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以下简称自治区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制化要求,依托自治区信访局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建设内蒙古信访局统计分析系统项目,协助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推动群众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提高了信访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自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发布后,为落实文件要求,解决自治区信访工作实际问题,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拟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将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等相关要求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用人工智能助力信访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为群众提供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2.项目立项依据
(1)《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
(2)《“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3)《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4)《信访工作条例》;
(5)《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
3.项目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内容是:建设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的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系统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下联12个盟市,联通自治区、盟市和旗县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乡镇。
主要建设1个数据中心、1个应用支撑平台及智能辅助应用,并建设18个应用子系统;配套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包括视频接访指挥调度中心、无纸化会议室、标准化智能接访大厅以及劝返中心会议室。
4.预算资金及执行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预算230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139.08万元,预算执行率92.84%,结余资金已上缴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
该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2024年,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按年度对该项目分别制定了绩效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绩效目标是: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文件,拟建设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下联9个地级市、三个盟,共有23个市辖区、11个县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并横向联通自治区区直单位信访系统,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的信访业务智能系统。
2.绩效指标
项目绩效指标详见表1-1、表1-2。
表1-1:2023年项目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系统建设数量 ≥1套
项目内容模块数量 ≥3个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系统实现功能覆盖率 ≥100%
时效指标 招标采购时间 ≤2022年8月
验收时间 ≤2023年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1910万元
信息网络构建及更新成本 ≤1387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办理提质增效 有效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大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有效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智能辅助应用成效 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90%
表1-2:2024年项目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系统建设数量 ≥1套
项目内容模块数量 ≥3个
质量指标 软件测试合格率 ≥95%
平台验收合格率 ≥95%
时效指标 系统响应时效 ≤1个月
项目验收完成时限 ≤12月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信息网络构建成本 ≤204万元
软件测试费等其他成本 ≤10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有效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智能辅助应用成效 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系统工作人员使用满意度 ≥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对象及目的
1.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304万元。
2.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二是为指导预算编制、设定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供决策依据。三是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预算部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为预算部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与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制定合理、可行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2)独立公正原则。评价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以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紧扣“绩效”,评价结果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同时适当延伸至项目决策和项目管理。
(4)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在全面分析绩效材料,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分析、评价财政支出绩效。在科学评价的同时,尽量不给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扰,不增加工作负担,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
2.绩效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特点,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对项目进行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做法,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结合预算支出确定的目标,比较支出所产生的效益和付出的成本。通过对比分析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的支出和效益,评判是否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
(2)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通过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其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并提出改进措施。
(4)公众评判法。通过社会调查及现场调研等方法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5)文献法。通过搜集、整理、分析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制度等资料,了解项目开展的背景、目的、意义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
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
6.《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
7.《“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8.《信访工作条例》;
9.《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10.《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
1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6号);
1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43号);
13.项目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14.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实施方案、支出明细、年度决算报告等文件;
15.其他项目相关资料,影像资料、宣传材料、档案等。
(四)绩效评价思路及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重点有三个:一是绩效目标和预算编制指标。预算编制合理性反映了财政投入的效益,通过分析计划内容与绩效目标、预算编制与计划数量的匹配性,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二是业务管理指标。重点考查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涉及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过程执行是否有效。三是项目效益指标,通过分析项目应用情况考查项目对于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实现程度。根据上述思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见附件1。
(1)项目决策:分值15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分析项目决策及投入情况。
(2)项目过程:分值25分,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分析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3)项目产出:分值31分,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以及产出成本四方面评价分析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4)项目效益:分值29分,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三方面综合评价分析项目实施效益。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保证此次绩效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评价工作组结合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拟定了评价工作整体计划,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由评价机构部门经理担任,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参与评价的项目经理以及项目助理组成。评价工作组全程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按照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要求完成各项评价任务。
(2)明确评价工作任务,拟定资料清单。评价工作组成立后,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相关负责人沟通确认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重点等,根据沟通结果,拟定资料清单,并发送至被评价单位。
(3)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评价工作组对前期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所收集资料内容的完备性、数据准确性和勾稽关系进行审核,并明确需补充的资料或复核的内容等。
(4)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思路、评价时间和人员安排等,设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审核,修改完善后依照执行。
2.组织实施阶段
(1)现场调研与资料收集。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查看、问询、复核等多种方式了解项目情况,核实前期资料收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形成现场评价意见。现场调研过程中,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单位相关负责人访谈,充分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并将前期梳理的疑问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2)社会调查。评价工作组结合现场调研情况以及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实施而影响到的部门、个人,并制作相应调查问卷(具体详见附件3)。通过专业问卷平台,对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以及服务提供情况与现实需求的匹配程度。
3.评价总结阶段
(1)形成绩效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资料、评价分析情况、现场调研情况等,确定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经公司内部质量控制组审核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2)沟通评价意见,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就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对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3)报送报告及底稿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装订评价报告、底稿资料,并报送至委托方。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档:
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在基础数据分析及处理的基础上,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综合评价得分91.66分,评价等级“优”,具体得分情况见表2。
表2:绩效评价得分表
指标 分值 评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15 14 93.33%
项目过程 25 23.29 93.16%
项目产出 31 26.5 85.48%
项目效益 29 27.87 96.1%
合计 100 91.66 91.66%
(二)综合评价意见
项目决策:该部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较规范;绩效目标设置较合理,绩效指标清晰、明确;预算编制科学。
项目过程:该部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3.29分。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92.84%,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但财务管理制度完整性待补充;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个别合同签署不够规范,项目具备质量可控性。
项目产出:该部分分值31分,评价得分26.5分。平台及系统建设完成率100%,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100%,项目建设完成后系统覆盖全自治区信访业务责任单位,平台服务覆盖率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全部通过验收,但部分用户对系统运行情况提出意见,系统功能及运行仍需后续继续优化;因配合国家信访局新的工作要求及部署,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数据及功能调整导致完工延迟5个月;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良好。
项目效益:该部分分值29分,评价得分27.87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建成后,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后续保障机制健全;用户整体满意度88.7%。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方面予以分析。该部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93.33%,具体情况见表3。
表3:项目决策部分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扣分要点
项目立项
(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 ——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2.5 个别批复文件材料不完整。
绩效目标
(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2.5 绩效目标未明确预期效益。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3 ——
资金投入
(4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4 ——
决策指标得分合计 15 14 ——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指标分值共计2分,综合得分2分。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自治区信访及数字化相关政策要求、发展规划,分值1分,得分1分。
国家层面。2019年,国家信访局召开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建设推进会,同年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加大系统研发力度,共同推进信访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项目立项符合国家信访发展规划与政策要求。
自治区层面。《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九章“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明确提出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府信息共建共用,增强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信访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列为重点实施项目。项目立项符合自治区数字化、信访相关建设发展规划。
②项目立项与项目单位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分值1分,得分1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20〕18号),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自治区本级政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自治区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提出建设投资计划建议,统一使用自治区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管理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相关专项资金;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目录编制、信息共享和网络安全等的符合性评估工作。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范围。
(2)立项程序规范性
项目立项程序较为规范,指标分值共计3分,综合得分2.5分。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分值1分,得分1分。
2021年8月,自治区信访局根据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职能职责,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开展了信访信息化工作对接会议,会议确定由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牵头成立组织机构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根据文件精神并经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与自治区信访局协商议定,项目建设分两步实施:一是先由自治区信访局牵头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初步设计等申报立项工作;二是再由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完成后续项目建设等事宜。
2022年自治区信访局按程序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申请立项,并分别于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29日、2023年1月31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项目建设经费2304万元。
2023年2月,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自治区信访局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变更项目建设主体,将后续建设工作移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实施,并获得批复。
②项目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但个别文件缺少,分值1分,得分0.5分。
经评价工作组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书等申请、批复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自治区信访局《关于变更“全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函》,缺少对应批复文件。
③立项前经过了必要的集体决策,分值1分,得分1分。
202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提出建设规划;2022年2月18日,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建忠主持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会议要求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严密设计项目,并要求领导小组从2022年2月21日起组织到各处室开展项目需求深入调研,确保可研报告周密完整、针对性强、解决问题。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指标分值共计3分,综合得分2.5分。
①项目具有绩效目标,分值1分,得分1分。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为该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为: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文件,拟建设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下联9个地级市、三个盟,共有23个市辖区、11个县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并横向联通自治区区直单位信访系统,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的信访业务智能系统。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内容具有相关性,分值1分,得分1分。
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内容相符,项目内容主要为建设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的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系统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下联12个盟市,联通自治区、盟市和旗县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乡镇。包括建设1个数据中心、1个应用支撑平台及智能辅助应用,建设18个应用子系统,配套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
③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全面性、合理性待提升,分值1分,得分0.5分。
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了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及产出,但未描述预期效益。
(2)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明确、合理,指标分值共计3分,综合得分3分。
①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分值1分,得分1分。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系统建设数量”“项目内容模块数量”“软件测试合格率”等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细化、具体。
②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分值1分,得分1分。
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如“系统建设数量”指标值设置为“≥1套”,“软件测试合格率”指标值设置为“≥95%”。
③绩效指标与项目计划数相对应,分值1分,得分1分。
绩效指标与项目计划数相对应,项目主要建设1个数据中心、1个应用支撑平台及智能辅助应用,与“项目内容模块数量”指标值设置为“≥3个”相对应。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指标分值共计4分,综合得分4分。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相匹配,分值2分,得分2分。
根据项目投资概算,项目预算内容包括硬件设备费、软件购置费、系统集成费和其他工程建设费用等,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匹配。
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科学、合理,分值2分,得分2分。
根据项目投资概算,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及厂家报价,通信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定额等,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科学。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主要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方面予以分析。该部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3.29分,得分率93.16%,具体情况见表4。
表4:项目过程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扣分要点
资金管理
(11分) 资金到位率 3 3 ——
预算执行率 3 2.79 预算执行率92.84%。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
组织实施
(1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2.5 财务管理制度完整性待提高。
制度执行有效性 8 7 个别合同签署不够完整。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3 ——
过程指标得分合计 25 23.29 ——
1. 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100%,分值3分,得分3分。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总预算2304万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依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前期费用需要等,将项目首笔资金2000万元拨付至自治区信访局,该笔资金中,自治区信访局支付申报立项经费共计90万元(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10万元,初步设计80万元),剩余1910万元为项目后续建设经费。
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后,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关于划转“全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经费的函》(内信函〔2023〕22号),将项目建设经费1910万元调剂至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自治区财政下达第二笔建设经费304万元至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根据评价工作组资料审核及调研了解,项目预算230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2304万元/2304万元)×100%=100%。
2.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92.84%,分值3分,得分2.79分。
2024年11月,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实际支出2139.08万元。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2139.08万元/2304万元)×100%=92.84%。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指标分值共计5分,综合得分5分。
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值1分,得分1分。
根据评价工作组资料审核项目财务资料,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计划申请、使用,资金支出按用途分类核算。
②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分值1分,得分1分。
项目资金审批流程为:自治区财政厅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及批复预算,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立项前期下达至自治区信访局,项目进入建设期后划转至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项目进入建设期后,承建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向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申请支付项目进度款,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审核后付款,并由监理单位监控资金支付进度。
③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用途,分值1分,得分1分。
经评价工作组核查财务凭证等有关材料,项目支出方向包括软件、硬件设备购置/定制、链路租赁、购买服务、信息化办公室建设等,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用途。
④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分值2分,得分2分。
经评价工作组审核,项目资金以专门账户进行管理,资金付款及时,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 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但财务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指标分值共计3分,得分2.5分。
①项目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但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分值1分,得分0.5分。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度明确了预算编报、经费报销、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要求,经评价工作组审核,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如缺乏会计人员岗位职责相关内容。
②项目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且合法、合规、完整,分值1分,得分1分。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7部门印发了《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内发改高技字〔2022〕1963号),对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管理、代建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要求及指示;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项目审核、项目实施、验收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③项目具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且职责分工明确,分值1分,得分1分。
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为项目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应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需求组和建设组,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清晰。
5. 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较为有效,指标分值共计8分,综合得分7分。
①项目相关财务、账务规范,记账凭证等相关附件规范、完整、有效,分值2分,得分2分。
经评价工作组审核,项目支出明细账、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和财务凭证,项目财务管理、账务处理规范,记账凭证相关附件完整有效。
②项目相关合同较为规范、完备,分值2分,得分1分。
评价工作组审核了项目各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基本健全、完整,但个别合同规范性待提高,如《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安全测评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第2页甲方邮编及联系电话未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包1(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封面未填写日期,合同第2页甲方邮编及联系电话未填写。
③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合同等开展建设工作,分值2分,得分2分。
评价工作组审核了项目周报、月报、情况汇报报告、监理报告、培训记录等项目实施过程资料,项目实施内容、产出成果等与合同及实施方案一致,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合同开展、推进。
④项目中期监督、检查到位,分值1分,得分1分。
项目执行周报、月报制度,各项任务相关负责人跟进、监督项目实施,将每周/月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进行记录汇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到位。
⑤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且完整有效,分值1分,得分1分。
项目档案归档及时、完整,项目立项资料、招投标资料、管理资料等均完整归档,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档案目录》,将档案名称按顺序排列并标注了档案编号,便于项目后续管理及审核。
6.项目质量可控性
项目质量可控,指标分值共计3分,综合得分3分。
①项目具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分值1分,得分1分。
项目各项采购合同均明确了项目质量标准,如《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安全测评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甲方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软件测试服务安全、可靠、正常完成”,并约定软件测试符合《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标准。
②项目具有完善的验收制度,分值1分,得分1分。
项目验收制度完善,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了项目验收制度,包括“项目承担处根据合同和项目相关文件对本处部承担的运维类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等,此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中建设组承担项目验收工作,小组职责分工中建设组负责项目验收管理,包括“组织开展验收和绩效考评自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验收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建设总结、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等”。
③项目引入了监理机制,分值1分,得分1分。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采购了监理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对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进行监理工作,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监理标准、规范和规程,在招标文件审查、合同签订、设备订货、出厂验收、到货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开发及部署、系统联调、培训、试运行、合同验收以及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有关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方面分析。该部分分值31分,评价得分26.5分,得分率85.48%,具体情况见表5。
表5:项目产出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扣分要点
产出数量
(15分) 平台及系统建设
完成率 6 6 ——
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 4 4 ——
平台服务覆盖率 5 5 ——
产出质量
(6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3 3 ——
系统运行情况 3 1.5 部分用户反映系统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产出时效
(5分) 项目完工及时性 5 2 项目因配合新的工作要求及部署,较计划完工日期延迟5个月。
产出成本
(5分) 项目成本控制
情况 5 5 ——
产出指标得分合计 31 26.5 ——
1.产出数量
(1)平台及系统建设完成率100%,分值6分,得分6分。
项目计划建设的平台及系统包括:数据中心、智能辅助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以及18个应用子系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相对初步设计与实际完成情况对照表》,数据中心、智能辅助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全部建设完成,18个应用子系统及功能模块均按初步设计要求完成。
(2)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100%,分值4分,得分4分。
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具体包括视频接访指挥调度中心(二楼大会议室改造、扩建1号会议室和2号会议室)、无纸化会议室、标准化智能接访大厅以及劝返中心会议室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相对初步设计与实际完成情况对照表》,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包含的软件、硬件配置均按计划完成,相关数量及型号符合初步设计要求。
(3)平台服务覆盖率达到预期目标,分值5分,得分5分。
项目建设完成后计划覆盖全自治区信访业务责任单位,为其提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使用。
根据项目情况汇报及相关资料,2023年8月—2023年11月,项目相关人员先后进行了34场次的需求调研沟通会,覆盖自治区信访局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和12个盟市信访局,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和需求分析,并将调研的需求纳入到系统详细设计和系统功能开发中。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数据迁移及功能上线,部署于自治区信创云平台,通过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上联国家信访局,下联盟市、旗县区和苏木乡镇,横向联通各级责任单位,覆盖全区8819个单位部门,其中全区三级信访部门116个,自治区责任单位169个,盟市责任单位1449个,旗县区责任单位624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960个,覆盖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和信访部门,为自治区信访业务受理办理和矛盾化解起到了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2.产出质量
(1)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分值3分,得分3分。
2024年1月26日,项目验收专家组对视频会议和无纸化会议办公室进行初步验收,2024年9月12日,对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智能工具和设备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结论均为“通过验收”。
(2)系统运行情况仍需优化,分值3分,得分1.5分。
2024年5月30日前,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委托专业公司对系统进行测试,根据《软件工程产品质量》和《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国家标准,分别对系统的功能性、易用性及界面友好性、安全性、兼容性、可靠性、性能、用户文档完成了测试,测试结果为“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在测试环境中,各项指标基本满足需求文档的要求,符合标准”。
评价工作组就系统运行情况对相关用户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意见中,部分用户对系统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包括“录入信访人个人信息功能需要完善”“健全上传功能,简化流程”等,系统运行功能及效率还需后续继续维护、优化。
3.产出时效
项目因配合国家信访局新的工作要求及部署,延迟5个月,分值5分,得分2分。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批复项目建设周期为8个月。2023年8月8日召开启动会后项目进入建设阶段,实际完工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较计划周期延迟5个月完工。
项目延期原因一是国家信访局调整2024年数据交换标准,为实现自治区与国家信访局关于信访数据无缝对接,需要在系统中调整数据交换功能。二是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信访代办制等工作要求,需要后期在系统中调整数据交换标准,进行五个法治化(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的业务流程再造和相关功能开发部署。考虑到项目延期主要为落实国家信访局新的工作要求及部署,本指标酌情扣3分。
4.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良好,分值5分,得分5分。
根据项目预算资料及立项批复,项目总投资2304万元,经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审定完成投资2139.08万元。
项目成本节约率=[(项目计划成本-项目实际成本)/项目计划成本]×100%=[(2304万元-2139.08万元)/2304万元]×100%=7.16%。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主要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三方面分析。该部分分值29分,评价得分27.87分,得分率96.1%,具体见表6。
表6:项目效益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扣分要点
社会效益
(13分) 提高信访工作
服务水平 7 7 ——
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6 6 ——
可持续影响
(6分) 后续保障机制
健全性 6 6 ——
满意度
(10分) 用户满意度 10 8.87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计算得出。
效益指标得分合计 29 27.87 ——
1.社会效益
(1)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分值7分,得分7分。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建成后,从多方面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一是通过整合信访各业务系统,建设了覆盖供全自治区信访责任单位使用的智能辅助平台。系统上线以来至2024年年底共办理103932件次,其中网上信访39802件次、来信20784件次、来访43346件次、转送64044件次、交办8639件次,督办17810件次,受理66941件次、不予受理7931件次、不再受理1317件次,其他办理类24636件次,办结106179件次。将信访事项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实现对所有信访形式、全部工作过程、全部工作范围的全覆盖管理。二是构建了多元化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了领导信箱、网上投诉和人民建议征集三级阳光信访投诉平台,开发了信访APP和信访微信公众号,并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各盟市政府和信访局门户网站及各旗县信访局门户网站上加载入口链接,共为信访群众开通349个网上信访渠道等。
(2)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分值6分,得分6分。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在信访行业中建成首个具备“数据存储、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安全、数据监控、数据应用”的数据中心,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按需调取,实现自治区各类信访数字资产的可视化监控,为自治区信访业务开展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有助于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将原全区信访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按照最新数据标准迁移至信访数据中心,系统上线以来至2024年年底共完成结构化数据45GB、非结构化数据2.1TB、数据37.95万条、信访件968850件的迁移工作。并对迁移数据进行清洗比对,与国家信访数据库进行逐条比对,进行查漏补缺、数据校准,从16个方面对迁移的110万条数据进行清洗比对治理。建立与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实现与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无缝连接,及时交换,上线以来共交换数据326464条,准确率达到100%。
2.可持续影响
后续保障机制健全,分值6分,得分6分。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为项目后续管理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从权限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等方面为系统后续使用及管理提供制度标准及操作办法,并明确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平台各级使用部门的相关职责。
3.用户满意度
用户整体满意度88.7%,分值10分,得分8.87分。
根据评价工作组问卷调查结果统计(问卷调查91人,其中有效问卷91份),系统用户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的满意度方面(即调查问卷问题5),75.82%(69人)的用户表示“非常满意”;9.89%(9人)的用户表示“比较满意”;9.89%(9人)的用户表示“一般满意”;2.2%(2人)的用户表示“不太满意”;2.2%(2人)的用户表示“不满意”。具体见表7。
表7:满意度调查统计表
选项 人数 比例 分数
非常满意 69 75.82% 7.58
比较满意 9 9.89% 0.74
一般满意 9 9.89% 0.49
不太满意 2 2.2% 0.06
不 满 意 2 2.2% 0
合 计 91 100% 8.87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成功实现信访信息化系统智能升级,助力打造“阳光信访”
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决策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科学谋划自治区信访信息布局,研发信访业务智能辅助平台,将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等相关要求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用人工智能助力信访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为群众提供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依托自治区政务外网信创云平台,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科学再造《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工作流程,形成六个方面经验成效:一是进行系统整合,建设覆盖全区的信访综合业务平台;二是进一步拓宽了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及时就地反映信访问题;三是系统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依托人工智能支撑平台,实现信访事项规范、快速登记,有效解决低效、重复劳动问题;四是通过搭建数据中心,有效辅助宏观决策;五是系统建设了“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目标下的保障体系,保障数据安全;六是通过改造扩充信息化设施,提升了办公场地信息化能力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 财务管理制度待完善,合同管理待加强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缺乏会计人员岗位职责等内容,完整性有待提高;二是合同规范性待提高,如《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安全测评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合同》,第2页甲方邮编及联系电话未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包1(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封面未填写日期,合同第2页甲方邮编及联系电话未填写。
2.系统运行情况待优化,用户满意度需提高
系统运行情况问卷调查意见中,部分用户对系统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包括“录入信访人个人信息功能需要完善”“健全上传功能,简化流程”等,系统运行功能及效率还需后续继续维护、优化;用户整体满意度方面,9.89%(9人)的用户表示“一般满意”;2.2%(2人)的用户表示“不太满意”;2.2%(2人)的用户表示“不满意”。
六、有关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建议进一步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完善支出内控,明确责任、切实增强预算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刚性约束。
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一是对工作人员开展合同管理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合同的要点和管理流程,学习合同的风险识别和操作技能,提升合同签订的规范性;二是建立合同审核制度。合同订立时确保签订双方对于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准确、完整地填写;合同签订后相关负责人进行合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保障合同有效性、合规性。
2.收集业务需求,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
建议持续收集用户反馈,广泛了解业务需求,继续优化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可以通过访谈调研、组织座谈会等形式,挖掘未被满足的痛点和隐性需求;此外可以考虑设置系统内嵌反馈入口,实时收集用户使用中的问题。
建立专门的运维团队,系统改进后由专业人员模拟用户实际信访处理场景,验证系统与实际业务匹配度,测试系统流程合理性及效率,同时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故障,不断优化系统性能和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及满意度,持续探索创新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动信息化建设持续发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被评价单位的责任是提供与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报告相关的基础工作材料和相关资金财务核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评价机构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进行评价,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估人员的判断,项目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工作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
(二)关于影响本次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本次绩效评价的部分指标在具体目标值以及实际完成值量化方面存在一定难度,评价工作组本着尽可能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结合问卷调查统计结果对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1.评价机构及评估人员与委托单位和被评价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
2.本报告使用人对评价结果的把握应建立在对本报告所提供的有关评价结果的各项条件及说明的认真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之上。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及评分规则
决策
(15分) 项目立项
(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考查项目立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自治区信访、数字化相关政策要求及发展规划,1分;
②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1分。
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考查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②项目审批文件、材料完整,符合相关要求,1分;
③立项前经过了必要的集体决策,1分;
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绩效目标
(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考查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该项目的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①项目具有绩效目标,1分;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内容具有相关性,1分;
③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准确、全面、合理,1分。
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考查项目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目标的明确、细化情况。 ①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②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1分;
③绩效指标与项目计划数相对应,1分。
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资金投入
(4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考查项目预算编制是否依据充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相匹配,2分;
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科学、合理,2分。
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过程
(25分) 资金管理
(11分) 资金到位率 3 考查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全年预算资金)×100%;
得分=资金到位率×3分,最高得3分。
预算执行率 3 考查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得分=预算执行率×3分,最高得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考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1分;
②资金的拨付具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④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不得分。
组织实施
(1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考查项目单位的财务和项目实施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具有财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内容完备,1分;
②项目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且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项目具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且职责分工明确,1分。
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制度执行有效性 8 考查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项目相关财务、账务规范,记账凭证等相关附件规范、完整、有效,2分;
②项目相关合同规范、条款完备,2分;
③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合同等开展建设工作,2分;
④项目中期监督、检查到位,1分;
⑤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且完整有效,1分;
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过程
(25分) 组织实施
(14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考查项目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①项目具有相应的质量标准,1分;
②项目具有完善的验收制度,1分;
③项目引入了监理机制,1分;
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产出
(31分) 产出数量
(15分) 平台及系统建设完成率 6 考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产出数量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数据中心、智能辅助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以及18个应用子系统,全部完成,得6分,否则按比例进行扣分。
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 4 考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产出数量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视频接访指挥调度中心(二楼大会议室改造、扩建1号会议室和2号会议室)、无纸化会议室、标准化智能接访大厅以及劝返中心会议室,全部完成,得4分,否则按比例进行扣分。
平台服务覆盖率 5 考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产出数量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得5分,存在1个地区未覆盖扣1分,扣完为止。
产出质量
(6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3 考查项目建设完成后是否通过验收,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的完成情况。 建设完成的平台、系统、信息化办公场所全部验收合格,得3分,存在1项不合格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系统运行情况 3 考查项目建成后的系统运行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的完成情况。 根据系统测试结果并结合调查问卷反馈进行评分,若系统运行情况稳定良好,得3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分。
产出
(31分) 产出时效
(5分) 项目完工及时性 5 考查系统运维工作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得5分,否则每延期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产出成本(5分) 项目成本控制
情况 5 考查项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项目成本节约率=[(项目计划成本-项目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项目成本节约率≥0%,得5分;
项目成本节约率<0%,得分=(1+项目成本节约率)×5分。
效益
(29分) 社会效益
(13分) 提高信访工作
服务水平 7 考查通过项目实施,数据开放共享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社会效益的目标完成情况。 系统投入应用后,从业务办理数量、信访渠道等方面评价项目对信访工作服务的提升情况,本指标满分7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提高行政管理
效率 6 考查通过项目实施,行政管理效率提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社会效益的目标完成情况。 系统投入应用后,从数据支撑、共享方面评价项目对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情况,本指标满分6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可持续
影响
(6分) 后续保障机制
健全性 6 考查项目实施后,是否建立了后续运维保障机制,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可持续效益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具有后续保障机制,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针对该项目设有长期计划或管理办法,得6分;存在其他情况,依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满意度
(10分) 用户满意度 10 考查用户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满意,用以反映和考核受益对象满意度的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用户满意度进行加权评分(“非常满意”按分值100%得分;“比较满意”按分值75%得分;“一般满意”按分值50%得分;“不太满意”按分值25%得分;“不满意”得0分)。
合计 100 —— ——
附件2:绩效评价评分表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决策
(15分) 项目立项
(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2.5
绩效目标
(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2.5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3
资金投入
(4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4
过程
(25分) 资金管理
(11分) 资金到位率 3 3
预算执行率 3 2.79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组织实施
(1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2.5
制度执行有效性 8 7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3
产出
(31分) 产出数量
(15分) 平台及系统建设完成率 6 6
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 4 4
平台服务覆盖率 5 5
产出质量
(6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3 3
系统运行情况 3 1.5
产出时效
(5分) 项目完工及时性 5 2
产出成本
(5分) 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5 5
效益
(29分) 社会效益
(13分) 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 7 7
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6 6
可持续影响
(6分) 后续保障机制健全性 6 6
满意度
(10分) 用户满意度 10 8.87
合计 100 91.66
评价等级 良
附件3:调查问卷及反馈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
满意度调查问卷
各位信访工作人员大家好!
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的服务水平,受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委托,我公司对平台使用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请根据您的真实感受填写,感谢您的配合!
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
1.您认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的功能是否健全?
选项 小计 比例
健全 73 80.22%
比较健全 8 8.79%
一般 8 8.79%
功能不健全 2 2.2%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
2.您认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运行是否流畅?
选项 小计 比例
运行流畅 75 82.42%
比较流畅 7 7.69%
一般 7 7.69%
运行卡顿较多 2 2.2%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
3.您认为平台建设是否有效提升了信访办公效率?
选项 小计 比例
明显提升 76 83.52%
有所提升 8 8.79%
提升情况不明显 7 7.69%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
4.您认为平台建设是否提高了信访服务水平?
选项 小计 比例
明显提高 75 82.42%
有所提高 7 7.69%
一般 6 6.59%
没有提高 3 3.3%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
5.您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满意度如何?
选项 小计 比例
非常满意 69 75.82%
比较满意 9 9.89%
一般满意 9 9.89%
不太满意 2 2.2%
不满意 2 2.2%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溪璐 联系电话:0471-4867913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