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13 11:01
信息来源:
局数字经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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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布自治区首批数字产业园区的通知
内政数字〔2024〕208号
各盟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数字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数字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内政数字〔2024〕137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自治区首批数字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经园区申报、盟市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认定内蒙古数据要素产业园、内蒙古察哈尔数字产业园为首批自治区数字产业园区,现予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