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12-05 18:10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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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坚持“如我在诉、有呼必应”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对标全国、全区先进典型,持续做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品牌。今年以来,受理涉企案件28446件,审结26357件,结案标的111.45亿元。
严格把控时限,缩短解决纠纷时长。印发《呼伦贝尔市审判执行质效目标管理指标体系(蒙马奔腾5.0)》,严格监管案件审判时间,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制定《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诉案件移送管理办法(试行)》并成立上诉案件移送监管小组,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缩短上诉案件移送时间,确保案件及时公正审理。印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流程审判质量管理办法》《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暂行办法》,压缩民事案件审理周期,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用时37.2天,同比下降5.82%,大幅缩短解决商业纠纷时长。
优化审判服务,提升服判息诉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保障,推进裁判文书阅核机制落实。进一步完善判后答疑工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将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全链条,推进当庭兑现调解成果,促进服判息诉。建立诉讼引导机制,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的结果预期,解读有关法律条款,增强法官对当事人情绪的引导能力,减少当事人冲动型、心理落差型上诉。推进要素式审判,规范裁判文书格式,提高文书质量。将小额诉讼程序使用率纳入考核指标,加强质效评估,提高服判息诉率。今年以来,全市一审服判息诉率91.62%,同比上升3.3%。
深化矛盾化解工作,大力促进多元解纷。建立全区首家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整合行政机关及高校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培训制度、丰富培训内容、强化指导辅导等方式,把基地打造成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调解员培训平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理论向实践转化,实现资源整合、合作共赢、教学相长,有效提升调解员专业水平和调解能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同时,向商事调解中心制发全区首份《诉源治理意见书》,充分发挥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今年以来,全市诉前委派调解案件38315件,调解成功35165件,成功率91.8%。
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将产权保护工作贯穿涉企刑事案件办理始终,建立涉企冤错案件防范和纠错机制。成立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小组与纠正委员会,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开展“新春暖薪”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等集中执行行动40余次,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见证执行。今年以来,执结案件19569件,执行到位69.32亿元,执行完毕率38.68%,同比提升14.37%。
强化破产案件保障,采取综合措施挽救企业。印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对破产案件预重整庭内庭外程序衔接工作进行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发挥重整机制作用,盘活高危企业价值。在呼伦贝尔市首例预重整案件——伊赫塔拉公司预重整案件中,突破性实现全国范围内竞选管理人,竞选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竞选结果得到了各竞选单位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