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1.基本情况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数字化发展研究、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公共数字平台管理、数据资源与信息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推广应用、数字产业合作交流、政务服务综合保障、数字人才培养等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主要职责任务是:(1)负责数字内蒙古、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的综合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承担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标准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2)统筹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需求,统一使用相关资金,提出信息化项目计划建议,根据批复组织项目实施。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前置技术性审核工作。协同推进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3)统筹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一体化运行管理,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外网骨干网络,自治区本级政务网络、政务云、灾备中心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4)统筹指导全区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自治区本级政务大数据等政务数据基础平台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5)承担自治区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协同推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促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6)协同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承担相关数字化项目评估、论证、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相关指标的运行监测和汇总分析。承担数字化领域交流合作工作,推动数字化人才培养和专家库建设。(7)负责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便民热线、政务公开相关的技术性、保障性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协调、运行管理、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8)与区直单位建立信息化服务协同机制。通过共同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信息化业务交流会商,信息系统共建共管共用,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数字内蒙古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9)完成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24年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编报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报表数据,与上年度减少一个预算单位,主要原因是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原大数据中心调整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原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调整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24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95人,比上年减少17人,下降5.45%,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减少18人,包括在职人员退休10人(刘沙、麻义平、贾翼飞、王凯、张长首、李乐勇、王义忠、张茂、姜建利、宋建华),调任5人(吴苏海、高静、徐东莱、张蕾、白云钧),辞职3人(支慧芳、陈国辉、刘雅);二是在编人员增加1人,包括调入1人(孙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45人,比上年退休人数增加10人(刘沙、麻义平、贾翼飞、王凯、张长首、李乐勇、王义忠、张茂、姜建利、宋建华),增加28.57%。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详细情况见表: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1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1.政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一是“一云一网”重点项目稳步实施。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完成阶段性任务,电子政务外网核心区已完成升级改造,首批整合搬迁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共完成13个部门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对接,17个部门自建机房的整合搬迁、设备间整理和系统迁移上云等工作;全区政务云“一朵云”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已实现对自治区本级政务云资源和各盟市25朵政务云资源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管理,全区电子政务“一张网”统一网络管理平台已建成,目前接入覆盖自治区本级、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社区)五级12214个部门。二是政务云网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基本完成,补强了信创云的计算,存储、智算和基础软件能力,建成了为自治区本级三个政务云中心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提供密码服务的密码平台,政务云PaaS服务平台投入使用,正在与自治区应急指挥、一表通等业务应用对接,统筹提供PaaS支撑服务,自治区信创云本地、同城、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全部完工,可为信创云上重要业务系统提供累计约4.5P的数据灾备服务。拟于11月印发《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支撑能力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三是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目前,已完成数据支撑平台安装部署工作,各业务系统与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对接,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用户登录入口。四是自治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全面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共有5个盟市,56个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使用或集成接入平台,正在商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协助推动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五是助推厅局信息化建设。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接入11865家单位,年内通过平台受理信访件80229件次,办结74518件次;实现与“蒙速办”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及实名投诉;实现与国家信访系统进行数据交换,下行交换成功率和上行交换成功率均达到100%;9月12日,项目顺利通过初步验收。启动实施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建设,应用支撑平台、数据资源平台以及综合大救助板块已分批上线试运行,预计12月底整体上线运行。2.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新进展。一是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建成。接入数据26.03亿条,全区累计调用数据总量达5168.65亿次,为3165项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稳定数据支撑,年度支撑办事总量达236.68万件。依托数据共享“三清单”机制,建设完善14个数据共享资源库。已发布首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涉及41个部门304条数据目录、3178个信息项,正在围绕人口、法人基础共享资源库应用开展试点工作。建成自治区数据直达系统,总对总对接国家平台,实现自治区平台、国家平台政务数据向基层单位共享。目前,已累计为基层提供国家平台数据目录10371条、数据资源13291个,发布了327个全国应用创新案例供基层借鉴。二是基层“一表通”系统全面推广应用。累计为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开通18000余个系统账号,实现基层“一表通”系统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区所有政府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收集需基层填报的报表11945张,梳理形成2866个共享数据台账,通过“一表通”系统对原有报表业务全面承接,对需基层填报的数据进行精简,规范了基层数据采集传输通道,切实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填表报数工作负担。正在组织各级各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数据台账标准化工作,推动数据按照“一数一源”原则精准回流基层,通过数据赋能基层治理。三是自治区数据要素市场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为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提供基础制度保障。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汇聚数商238家、数据产品239款,挂牌数据产品201款,成交3宗,数据要素市场化初见成效。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试点工作,探索数据确权、授权运营、收益分配、数据产品安全评估检验、数据产品登记、数据交易的全流程运行监管机制,形成制度规范和地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3.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安全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推进中心项目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制定中心信息化项目前置技术把关流程及细则;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支出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编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运维项目方案模板》;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拟提请中心会议审定印发。二是推行标准管理工作。推荐《政务信息化项目价格测算标准体系》、《内蒙古企业法人数据要素标准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经济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3个标准体系申报2024年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推荐13项地方标准报自治区市场局申请立项,其中《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编制体系》、《政务数据共享“三清单”编制指南》、《农业机械工作状态远程监测系统数据采集规范》等7项获自治区市场局地方标准立项;开展数字化技术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深度参与数字化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统一监理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已开展监理工作。其中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四是集约节约统筹运维项目。印发2024年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年度实施四批计划,涉及项目187项,计划金额33242.96万元。完成66项运维项目评审论证工作,送审金额14873.43万元,核减金额3760.81万元,核减比例25.29%。五是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自治区智慧教育、住房公积金系统、公安环食药智慧侦查应用系统等新建信息化项目提出技术把关意见;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第二届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六是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不断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截至10月底共安全告警500万余条,发布《安全通报》、《安全漏洞》报告87份、《安全监测日报》297份、《安全监测运营周报》39份、《安全监测月度分析报告》9份,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赤峰、通辽、兴安、乌海9个盟市级监测平台完成协同对接,发布《盟市网络安全日报》147份,《盟市网络安全周报》21份,收到盟市上报安全告警104万余条。完成符合性评估128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涉及29个委办厅局;完成重保值守89天,累计3700余人次。部署办公终端零信任管理平台,安装243个“一机两用”客户端给局机关、中心工作人员,部署运维终端安全管控平台,安装80个安全防护客户端给处驻场运维人员。组织攻防应急演练3次,累计20只攻击队伍,54个靶标系统,发现55项安全隐患,通过网络安全审计共发现700余高危漏洞,对隐患漏洞进行闭环管理。开展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周活动,组织自治区政数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特弘社区的干部、群众3000余人参与了活动。4.数字化应用研究与合作交流稳步推进。一是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监测指数研究工作。制定《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监测指数研究项目方案》,为起草“十五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奠定基础。二是落实“数据要素×”工作任务。2024年开展2次“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申报工作,选送39个案例申报国家典型案例,其中“国能互通产业链数据要素应用赋能产业协同效率提升”案例入选国家典型案例;承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内蒙古分赛,征集项目186个,评选出16个获奖项目,推荐20个项目参加国家赛。三是推动“京蒙协作”。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政府正在审核。四是统筹开展数字内蒙古建设研究工作。按照局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安排制定《一屏通览展示方案》,拟接入自治区政数局及所属单位业务应用系统,实时反映各业务数据运行状态。目前规划设计工作基本完成。5.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首批13个“一件事”于6月底上线试运行,共办理业务358万件;水利、交通、能源3个工程领域“一件事”于8月底上线试运行,正式进入优化提升阶段;新增8个“一件事”正在加紧调度推动,“企业迁移一件事”已上线试运行,其余事项预计在11月初上线试运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信息能力平台项目稳步推进。二是优化提升网上服务功能。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和小程序优化升级;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和服务领域,通过“免证办”减免材料19万份,发放企业、个人电子签章56万枚;电子监察系统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程建设项目改革等重点领域办件纳入监察范围,现已累计监察政务服务事项办件1530万件。三是接续推进“综合一窗”改革。全区123个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置6765个窗口,累计办件达1700余万件,12个盟市均已将“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延伸至苏木乡镇(街道)。四是持续提升本级大厅三化水平。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堵点发现解决机制》《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工作规范》《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制度》《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诚信建设投诉”受理工作指南》;统一规范审批服务行为、窗口服务行为、服务场所标准、服务窗口设置;打造企业服务专区,设置4名综窗业务骨干常驻;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领域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五是提升12345热线服务能力。协助修订《自治区12345热线管理办法》,细化规定热线工单受理和处办;升级优化12345热线一体化平台,加强智能化建设;链接蒙东、蒙西电力、民航等通知公告,同步上架热线知识库。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57410.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5.97万元,下降 -0.70%,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740.13万元,年中追加226.4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966.53万元,实际支出5,867.8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27.67万元。二是2024年项目支出产生的差异,具体为:1.政务信息化运维和自治区一体化集中管理与服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2,163万元,年度预算中因项目尚未验收、合同未到付款时间,本年度实际支出26,161.70万元,造成未支出项目经费6,001.3万元。2.本年度新增承担自治区重点项目经费,其中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年初预算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年初预算4,000万元,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年中追加12,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年中追加607万元,合计调整后预算数19,607万元,由于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816.64万元。3.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项目预算1,896万元,因项目停止开展,年中财政收回1,89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896万元。4.中心承担的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年初预算3,181.20万元(含2023结转项目年初预算901.2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年初预算1,513.34万元(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209.34万元),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年初预算1,904.6(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904.60万元)万元,由于部分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4,146.1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452.9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52.45万元,增长73.1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57410.32万元。包括: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57410.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4252.45万元,增长73.14%,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509万元;二是本年度新增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和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等自治区重点项目预算19,607万元,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三是由中心承担的自治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建设、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数字民政项目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335.10万元;四是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结转经费较上年度增加3,807.95万元。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二)支出决算总计 57410.32万元。包括: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7410.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4252.45万元,增长 73.14%,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509万元;二是本年度新增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和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等自治区重点项目预算19,607万元,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三是由中心承担的自治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建设、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数字民政项目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335.10万元;四是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结转经费较上年度增加3,807.95万元。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57410.32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7410.32万元,占 100.00%;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图1.收入决算图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7410.32万元,其中:本年基本支出 5867.80万元,占 10.22%;本年项目支出 51542.52万元,占 89.78%;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图2.支出决算图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57410.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405.97万元,下降-0.70%,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740.13万元,年中追加226.4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966.53万元,实际支出5,867.8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27.67万元。二是2024年项目支出产生的差异,具体为:1.政务信息化运维和自治区一体化集中管理与服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2,163万元,年度预算中因项目尚未验收、合同未到付款时间,本年度实际支出26,161.70万元,造成未支出项目经费6,001.3万元。2.本年度新增承担自治区重点项目经费,其中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年初预算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年初预算4,000万元,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年中追加12,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年中追加607万元,合计调整后预算数19,607万元,由于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816.64万元。3.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项目预算1,896万元,因项目停止开展,年中财政收回1,89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896万元。4.中心承担的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年初预算3,181.20万元(含2023结转项目年初预算901.2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年初预算1,513.34万元(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209.34万元),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年初预算1,904.6(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904.60万元)万元,由于部分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4,146.1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452.9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52.45万元,增长73.14%。;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4252.45万元,增长73.14%,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509万元;二是本年度新增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和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等自治区重点项目预算19,607万元,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三是由中心承担的自治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建设、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数字民政项目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335.10万元;四是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和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集中管理服务经费结转经费较上年度增加3,807.95万元。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57410.32万元。与年初预算 57816.2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9.30%。其中:(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决算数为 55827.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492.06万元。其中: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4242.96万元,支出决算428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保缴费及编外聘用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182.19。绩效工资较年初预算增加了2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7.61万元。2.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52076.16万元,支出决算5154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政务信息化运维和自治区一体化集中管理与服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2163万元,年度预算中因项目尚未验收、合同未到付款时间,本年度实际支出26161.7万元,造成未支出项目经费6001.3万元。二是本年度新增承担自治区重点项目经费,其中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年初预算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年初预算4000万元,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年中追加12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年中追加607万元,合计调整后预算数19607万元,由于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16816.64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816.64万元。三是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项目预算1896万元,因项目停止开展,年中财政收回189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896万元。四是中心承担的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年初预算3181.20万元(含2023结转项目年初预算901.2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年初预算1513.34万元(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209.34万元),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年初预算1904.6(含2023年结转项目年初预算1904.60万元)万元,由于部分项目尚未验收,尾款无法当年度支付,本年度实际支出4146.16万元,造成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452.98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755.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88万元。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6.22万元,支出决算7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造成退休费增加。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56.76万元,支出决算46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补缴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往年养老保险欠款。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8.38万元,支出决算2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补缴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往年养老保险欠款。(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94.2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82.20万元。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88.41万元,支出决算24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23.59万元,支出决算14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433.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9.99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43.80万元,支出决算43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在职人员退休、辞职、调出等原因,实际费用较年初预算减少。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5867.80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 545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按“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有经济分类支出的事项填写)(二)公用经费 41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51542.52万元,其中:(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043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三)资本性支出 17037.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4074.4万元。主要包括: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2.10万元,支出决算 12.1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1.75万元,支出决算 11.7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35万元,支出决算 0.3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2.10万元,支出决算 12.10万元,与预算无差异。(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2.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75万元,占 97.12%;公务接待费支出 0.35万元,占 2.88%。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75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44万元,下降 -10.88%,变动原因中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车均运维费降低。3.公务接待费支出 0.3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35万元,接待1 批次,7 人次,开支内容:接待了国家数据局调研,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82万元,下降 -70.05%,变动原因:2024年度接待了国家数据局调研产生公务接待费用,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416.3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31万元,增长2.54%,变动原因:本年度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较上年增长,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因项目调整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213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99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4143.7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0376.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589.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2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1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6台(套)。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471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9.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后续保障机制健全;用户整体满意度88.7%。(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1.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35分。全年预算数为27523.84万元,执行数为2752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本级政府各部门的硬件、软件、基础环境等统一管理和运维,保障服务厅局36个,完成了189个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保障了自治区各厅局内系统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依托云上北疆平台,建立了基础信息数据架构体系,开展了数据治理服务等工作,有效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信息系统整改未整改完成,无需重新测评;重新梳理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情况,需做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个数减少;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本年度建立项目计划管理机制,通过内部初审、材料核实、现场核量、评审论证等环节,整合运维项目,节约运维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下一步计划考虑变量因素,更加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减少偏离出现;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2.(本级基建)数字民政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78分。全年预算数为901.2万元,执行数为9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应用系统已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信创云平台完成部署,在自治区信创云互联网区和电子政务外网区,分别为用户提供服务,积极推进覆盖内蒙古自治区本级、9个地级市、3个盟及其所辖的各级民政局,目前系统运行稳定,但应用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覆盖量有待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指标设置与该年度目标任务不匹配;项目尚未验收,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增长情况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下一步督促完善系统功能,增强风险预判,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度。3.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集中服务及管理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3055.88万元,执行数为305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73班次,购置了办公家具109套,完成办公楼维修维护面积3555.96平米,购买相关委托业务,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确保了大数据中心日常事务工作的高质量运行,保障了机关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关的日常运转,有序推进了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年中增加培训任务,增加开展了培训班次;因办公场所更换,按实际要求购置了办公家具;委托业务包括全年招标,代理服务、法律顾问、展会等实际统计次数为委托业务费实际发生条数,较年初预计偏差较大;本年度严格执行财政厅有关培训费支出相关规定,选择本单位会议室开展培训,培训费减少;本年度严格执行财政厅有关三公经费支出规定,严控公务用车出行,经费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相关成本;较预算增加承担了数据治理服务等项目工作,导致委托业务成本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下一步根据历史数值全口径估算,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结合财政厅要求、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4.(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61分。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932.92万元,完成预算的31.1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建设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1套,其中包含基础支撑、数据支撑、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标准规范、运维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功能,推动建立数据驱动的政府服务新模式,促进数字政府建设,平台使用对象满意度达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项目尚未终验,部分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5.(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24)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分。全年预算数为607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资源扩容,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建成自治区政务云本地、同城和异地容灾备份中心,为重要政务系统核心数据提供灾备服务,提供机房值守、日检、变更、故障处理、月检、数据验证、恢复演练、应急恢复等服务。持续保障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信创环境具备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和密码测评的能力,电子政务外网使用人员满意度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加快项目实施,提前完成灾备中心建设,今后将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由于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导致项目效益未完全实现;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监督项目实施,保障项目效益实现,并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今后将加强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项目名称 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年度资金总额 32845.53 27523.84 27523.84 10 100.00% 10其中:财政拨款 29288 23966.31 23966.31 ——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3557.53 3557.53 3557.53 —— 100.00% ——其他资金 0 0 0 ——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治区本级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管理运行维护项目,对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本级政府各部门的硬件、软件、基础环境等统一管理和运维,保障自治区各厅局内系统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同时依托云上北疆平台,建立基础信息数据架构体系,推进共建共享,开展数据治理服务等工作。 对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本级政府各部门的硬件、软件、基础环境等统一管理和运维,保障服务厅局36个,完成了189个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保障了自治区各厅局内系统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依托云上北疆平台,建立了基础信息数据架构体系,开展了数据治理服务等工作,有效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服务厅局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4 36 个 3 3密码测评系统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9 17 个 2 1.79 部分信息系统整改未整改完成,无需重新测评。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线路租赁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910 2910 条 2 2各厅局系统平台稳定维护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2 2其他运维项目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2 2硬件设备数据存储备份及恢复工作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百分比 2 2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42 189 个 2 1.56 重新梳理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情况,需做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个数减少。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质量指标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百分比 2 2巡检报告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6 百分比 2 2软件系统数据准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6 百分比 2 2机房环境温度 反向 小于等于 26 26 摄氏度 2 2等级保护测评整改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百分比 2 2密码测评整改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百分比 2 2线路稳定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9 百分比 3 3时效指标 一般性故障维修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小时 1 1备品备件到位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小时 1 1设备稳定运行天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60 365 天 2 2机房监控保留时效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个月 2 2机房空调外机清洗频率 反向 小于等于 3 3 个月 2 2维保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2 个月 2 2成本指标 硬件设备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800 0 万元 2 1 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软件系统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36 0 万元 2 1 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基础环境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3804 13329.44 万元 2 2 偏离原因是本年度建立项目计划管理机制,通过内部初审、材料核实、现场核量、评审论证等环节,整合运维项目,节约运维资金。下一步计划考虑变量因素,更加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减少偏离出现。其他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7123 10636.86 万元 2 0 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7425 0 万元 2 1 由于硬件设备运维工作、软件系统运维及政务服务局移交项目成本工作无法拆分,故实际支出资金共同计入其他运维成本,后续工作将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各业务厅局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定性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6 6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定性 有效加强 有效加强 6 6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开发利用 定性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6 6可持续影响指标 各部门信息系统运行持续性 定性 长期 长期 6 6信息平台系统持续稳定性 定性 长期 长期 6 6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各服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百分比 10 10总分 100 94.3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项目名称 (本级基建)数字民政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年度资金总额 901.20 901.20 901.20 10 100 10其中:财政拨款 0 0.00 0.00 —— 0.00 ——上年结转资金 901.20 901.20 901.20 —— 100.00 ——其他资金 0 0 0 ——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通过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信创云平台,为本项目应用系统的运行提供基础支撑环境,应用系统部署在自治区信创云互联网区和电子政务外网区,分别为用户提供服务,达到覆盖内蒙古自治区本级、9个地级市、3个盟及其所辖的各级民政局,涉及到自治区本级、市(盟)、县(旗、自治旗)、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五级层次。 项目应用系统已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信创云平台完成部署,在自治区信创云互联网区和电子政务外网区,分别为用户提供服务,积极推进覆盖内蒙古自治区本级、9个地级市、3个盟及其所辖的各级民政局,目前系统运行稳定,但应用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覆盖量有待提升。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业务系统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7 7 个 5 5全区各盟市旗县区高龄补贴发放开放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20 103 个 5 4.29 年初指标设置与该年度目标任务不匹配,今后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科学设置绩效指标。机构养老业务监管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700 8727 个 5 4 本年度系统推广工作成效显著,今后将结合业务增长情况,合理设置绩效指标。质量指标 用户办理效率提升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0 % 3 3盟市旗县民政部门主要业务信息化应用覆盖率 正向 等于 100 80 % 3 2.4 项目尚未验收,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下一步督促完善系统功能,增强风险预判,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度。数据共享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80 % 3 2.42 项目尚未验收,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下一步督促完善系统功能,增强风险预判,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度。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80 % 3 2.67 项目尚未验收,功能未完全上线运行。下一步督促完善系统功能,增强风险预判,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度。全年系统安全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3 3时效指标 系统故障自动回复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15 15 分 4 4系统搜索响应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3 3 秒 3 3数据浏览刷新速度 反向 小于等于 7 7 秒 3 3成本指标 当年系统建设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901.2 901.2 万元 5 5民政数据资源平台建设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68 268 万元 5 5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精简优化民政部门办事流程 定性 不断优化 不断优化 10 10提升民政业务数据处理能力 定性 不断优化 不断优化 10 10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民政部门行政效能和治理水平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总分 100 96.7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项目名称 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集中服务及管理经费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年度资金总额 3735.49 3055.88 3055.88 10 100.00%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2875.00 2195.39 2195.39 ——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860.49 860.49 860.49 —— 100.00% ——其他资金 0 0 0 ——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培训、购置办公家具、维修维护办公楼等工作,确保大数据中心日常事务工作开展,机关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及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73班次,购置了办公家具109套,完成办公楼维修维护面积3555.96平米,购买相关委托业务,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确保了大数据中心日常事务工作的高质量运行,保障了机关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关的日常运转,有序推进了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培训班次 正向 大于等于 25 73 班次 4 3.5 因年中增加培训任务,增加开展了培训班次。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办公家具购置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9 套 4 4 因办公场所更换,按实际要求购置了办公家具。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办公楼维修维护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3555.96 3555.96 平米 4 4委托业务工作开展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 160 次 3 2 委托业务包括全年招标,代理服务、法律顾问、展会等实际统计次数为委托业务费实际发生条数,较年初预计偏差较大。下一步根据历史数值全口径估算,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质量指标 培训人员出勤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4 4设备购置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100 % 4 4设备有效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4 4委托业务报告质量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3 3时效指标 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3 3按合同约定时间验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4 4委托业务完成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3 3成本指标 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38 85.35 万元 2 2 本年度严格执行财政厅有关培训费支出相关规定,选择本单位会议室开展培训,培训费减少。下一步将结合财政厅要求、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车辆运行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1.5 11.75 万元 1 1 本年度严格执行财政厅有关三公经费支出规定,严控公务用车出行,经费减少。下一步将结合财政厅要求、往年情况与实际业务需求,科学赋值。办公家具设备购置成本及信息网络构建 反向 小于等于 200 32.49 万元 2 1.5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相关成本。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办公场所系统维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00 104.84 万元 1 1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相关成本。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办公场所日常运转水电暖物业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39.5 293.32 万元 2 2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相关成本。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委托业务完成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00 1763.79 万元 2 0 成本增加是因为较预算增加承担了数据治理服务等项目工作,导致委托业务成本增加。今后将结合往年情况与实际需求,科学赋值。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自治区大数据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 定性 有效推动 有效推动 6 6提升培训人员业务水平知识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6 6保障项目单位全年正常运转 定性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6 6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推进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效果显著 定性 优 优 6 6工作人员素质持续提升 定性 长期 长期 6 6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大数据中心各个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总分 100 9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项目名称 (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年度资金总额 3000.00 3000.00 932.92 10 31.10% 3.11 其中:财政拨款 3000.00 3000.00 932.92 —— 31.1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其他资金 0 0 0 ——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建设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其中包含基础支撑、数据支撑、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标准规范、运维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功能,推动建立数据驱动的政府服务新模式,促进数字政府建设。 完成建设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1套,其中包含基础支撑、数据支撑、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标准规范、运维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功能,推动建立数据驱动的政府服务新模式,促进数字政府建设,平台使用对象满意度达95%。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建设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套 6 6社会信用平台升级开发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套 3 3运行维护系统定制开发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套 3 3数据安全系统定制开发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套 3 3质量指标 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建设工程进度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6 6社会信用平台升级开发进度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运行维护系统定制开发进度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数据安全系统定制开发进度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3 3时效指标 系统工程建设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2 12 月 5 5平台故障响应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30 30 分钟 5 5成本指标 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体平台建设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500 855.52 万元 3 2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部分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运行维护系统定制开发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0 万元 2 1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数据安全系统定制开发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0 0 万元 2 1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管理等其他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00 32.8 万元 1 0.5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部分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社会信用平台升级开发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90 44.6 万元 2 2 偏离原因是项目尚未终验,部分款项需结转至2025年支付。今后加强预算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避免偏差。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高质量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定性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15 15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升行业数据治理服务能力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平台使用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总分 100 89.6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项目名称 (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24)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年度资金总额 607.00 607 0 10 0 0其中:财政拨款 607.00 607 0 —— 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 0 ——其他资金 0 0 0 ——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建立本地灾备、同城和异地信创灾备中心,为信创云上目前已经部署业务系统提供同城和异地数据灾备。同时,提供机房值守、日检、变更、故障处理、月检、数据验证、恢复演练、应急恢复等服务。政务信息安全灾备中心为信创环境,具备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和密码测评的能力。 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资源扩容,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建成自治区政务云本地、同城和异地容灾备份中心,为重要政务系统核心数据提供灾备服务,提供机房值守、日检、变更、故障处理、月检、数据验证、恢复演练、应急恢复等服务。持续保障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信创环境具备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和密码测评的能力,电子政务外网使用人员满意度100%。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电子政务外网灾备中心数据验证比例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4 4电子政务外网灾备中心恢复演练比例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4 4信创云上业务系统本地同城灾备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4 4信创云上业务系统异地灾备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0 % 3 3质量指标 各厅局云上系统的应用灾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40 40 % 8 8国产化能力支撑服务提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30 40 % 7 7时效指标 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资源扩容时效 反向 小于等于 1 0.16 年 5 5 偏差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实施,提前完成灾备中心建设,今后将加强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完成政务信息安全灾备中心建设时效 反向 小于等于 1 0.25 年 5 5 偏差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实施,提前完成灾备中心建设,今后将加强项目规划,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成本指标 购买服务每年投资金额 反向 小于等于 607 0 万元 5 3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项目总投资金额 反向 小于等于 4856 4856 万元 5 5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电子政务外网发生大规模区域性灾难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 定性 有效降低 有所降低 5 4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重大灾难事件导致系统数据无法恢复造成的经济损失 定性 有效降低 未降低 5 0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社会效益指标 使用国产化设备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定性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4 4保障政府部门数据安全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所提升 3 2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自治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产业发展 定性 有效促进 有所促进 3 2 偏差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还未开始备份数据,当年未产生服务费,下一步继续监督项目实施,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 定性 持续保障 持续保障 10 10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电子政务外网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总分 100 80(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以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1.6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委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评价机构: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2025年2月目 录一、基本情况 1(一)项目概况 1(二)项目绩效目标 3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5(一)绩效评价对象及目的 5(二)绩效评价原则与方法 5(三)绩效评价依据 7(四)绩效评价思路及指标体系 8(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9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0(一)综合评价结论 10(二)综合评价意见 11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2(一)项目决策情况 12(二)项目过程情况 17(三)项目产出情况 23(四)项目效益情况 26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29(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9(二)存在的问题 30六、有关建议 30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1(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31(二)关于影响本次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32(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32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3附件2:绩效评价评分表 37附件3:调查问卷及反馈结果 39为强化预算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受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委托,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在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现场调研、数据分析等的基础上,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如下报告。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对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方式、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素、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家数字政府建设的推进,亟需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信访效率、规范信访流程。2014年,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国信发〔2014〕3号),提出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以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为核心,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把信息化作为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的重要途径。2019年,国家信访局召开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建设推进会,同年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加大系统研发力度,共同推进信访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内蒙古作为边疆大省,信访问题涉及面广、层级复杂。“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以下简称自治区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制化要求,依托自治区信访局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建设内蒙古信访局统计分析系统项目,协助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推动群众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提高了信访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自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发布后,为落实文件要求,解决自治区信访工作实际问题,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拟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将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等相关要求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用人工智能助力信访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为群众提供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2.项目立项依据(1)《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2)《“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3)《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4)《信访工作条例》;(5)《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3.项目内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内容是:建设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的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系统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下联12个盟市,联通自治区、盟市和旗县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乡镇。主要建设1个数据中心、1个应用支撑平台及智能辅助应用,并建设18个应用子系统;配套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包括视频接访指挥调度中心、无纸化会议室、标准化智能接访大厅以及劝返中心会议室。4.预算资金及执行情况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预算230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2139.08万元,预算执行率92.84%,结余资金已上缴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二)项目绩效目标1.绩效目标该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2024年,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按年度对该项目分别制定了绩效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绩效目标是: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文件,拟建设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下联9个地级市、三个盟,共有23个市辖区、11个县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并横向联通自治区区直单位信访系统,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的信访业务智能系统。2.绩效指标项目绩效指标详见表1-1、表1-2。表1-1:2023年项目绩效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系统建设数量 ≥1套项目内容模块数量 ≥3个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系统实现功能覆盖率 ≥100%时效指标 招标采购时间 ≤2022年8月验收时间 ≤2023年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1910万元信息网络构建及更新成本 ≤1387万元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办理提质增效 有效提高社会效益指标 大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有效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 智能辅助应用成效 优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90%表1-2:2024年项目绩效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系统建设数量 ≥1套项目内容模块数量 ≥3个质量指标 软件测试合格率 ≥95%平台验收合格率 ≥95%时效指标 系统响应时效 ≤1个月项目验收完成时限 ≤12月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信息网络构建成本 ≤204万元软件测试费等其他成本 ≤100万元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有效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 智能辅助应用成效 有效提高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系统工作人员使用满意度 ≥90%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绩效评价对象及目的1.绩效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304万元。2.绩效评价目的开展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二是为指导预算编制、设定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供决策依据。三是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预算部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为预算部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二)绩效评价原则与方法1.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制定合理、可行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2)独立公正原则。评价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以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紧扣“绩效”,评价结果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同时适当延伸至项目决策和项目管理。(4)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在全面分析绩效材料,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分析、评价财政支出绩效。在科学评价的同时,尽量不给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扰,不增加工作负担,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2.绩效评价方法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特点,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对项目进行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做法,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结合预算支出确定的目标,比较支出所产生的效益和付出的成本。通过对比分析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的支出和效益,评判是否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2)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通过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3)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其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并提出改进措施。(4)公众评判法。通过社会调查及现场调研等方法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5)文献法。通过搜集、整理、分析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制度等资料,了解项目开展的背景、目的、意义等。(三)绩效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6.《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7.《“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8.《信访工作条例》;9.《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10.《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1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6号);1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43号);13.项目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14.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实施方案、支出明细、年度决算报告等文件;15.其他项目相关资料,影像资料、宣传材料、档案等。(四)绩效评价思路及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重点有三个:一是绩效目标和预算编制指标。预算编制合理性反映了财政投入的效益,通过分析计划内容与绩效目标、预算编制与计划数量的匹配性,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二是业务管理指标。重点考查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涉及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过程执行是否有效。三是项目效益指标,通过分析项目应用情况考查项目对于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实现程度。根据上述思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见附件1。(1)项目决策:分值15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分析项目决策及投入情况。(2)项目过程:分值25分,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分析项目过程管理情况。(3)项目产出:分值31分,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以及产出成本四方面评价分析项目实际产出情况。(4)项目效益:分值29分,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三方面综合评价分析项目实施效益。(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为保证此次绩效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评价工作组结合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拟定了评价工作整体计划,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阶段(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由评价机构部门经理担任,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参与评价的项目经理以及项目助理组成。评价工作组全程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按照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要求完成各项评价任务。(2)明确评价工作任务,拟定资料清单。评价工作组成立后,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相关负责人沟通确认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重点等,根据沟通结果,拟定资料清单,并发送至被评价单位。(3)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评价工作组对前期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所收集资料内容的完备性、数据准确性和勾稽关系进行审核,并明确需补充的资料或复核的内容等。(4)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思路、评价时间和人员安排等,设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经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审核,修改完善后依照执行。2.组织实施阶段(1)现场调研与资料收集。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查看、问询、复核等多种方式了解项目情况,核实前期资料收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形成现场评价意见。现场调研过程中,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单位相关负责人访谈,充分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并将前期梳理的疑问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2)社会调查。评价工作组结合现场调研情况以及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实施而影响到的部门、个人,并制作相应调查问卷(具体详见附件3)。通过专业问卷平台,对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以及服务提供情况与现实需求的匹配程度。3.评价总结阶段(1)形成绩效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资料、评价分析情况、现场调研情况等,确定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经公司内部质量控制组审核后形成征求意见稿。(2)沟通评价意见,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就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对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3)报送报告及底稿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装订评价报告、底稿资料,并报送至委托方。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档: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一)综合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在基础数据分析及处理的基础上,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综合评价得分91.66分,评价等级“优”,具体得分情况见表2。表2:绩效评价得分表指标 分值 评分 得分率项目决策 15 14 93.33%项目过程 25 23.29 93.16%项目产出 31 26.5 85.48%项目效益 29 27.87 96.1%合计 100 91.66 91.66%(二)综合评价意见项目决策:该部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较规范;绩效目标设置较合理,绩效指标清晰、明确;预算编制科学。项目过程:该部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3.29分。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92.84%,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但财务管理制度完整性待补充;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个别合同签署不够规范,项目具备质量可控性。项目产出:该部分分值31分,评价得分26.5分。平台及系统建设完成率100%,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100%,项目建设完成后系统覆盖全自治区信访业务责任单位,平台服务覆盖率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全部通过验收,但部分用户对系统运行情况提出意见,系统功能及运行仍需后续继续优化;因配合国家信访局新的工作要求及部署,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数据及功能调整导致完工延迟5个月;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良好。项目效益:该部分分值29分,评价得分27.87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建成后,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后续保障机制健全;用户整体满意度88.7%。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决策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方面予以分析。该部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93.33%,具体情况见表3。表3:项目决策部分得分表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扣分要点项目立项(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2.5 个别批复文件材料不完整。绩效目标(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2.5 绩效目标未明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明确性 3 3 ——资金投入(4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4 ——决策指标得分合计 15 14 ——1.项目立项(1)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指标分值共计2分,综合得分2分。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自治区信访及数字化相关政策要求、发展规划,分值1分,得分1分。国家层面。2019年,国家信访局召开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建设推进会,同年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加大系统研发力度,共同推进信访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项目立项符合国家信访发展规划与政策要求。自治区层面。《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九章“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明确提出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府信息共建共用,增强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快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建设的通知》(国信发〔2019〕17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信访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列为重点实施项目。项目立项符合自治区数字化、信访相关建设发展规划。②项目立项与项目单位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分值1分,得分1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20〕18号),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自治区本级政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自治区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提出建设投资计划建议,统一使用自治区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管理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相关专项资金;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目录编制、信息共享和网络安全等的符合性评估工作。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范围。(2)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立项程序较为规范,指标分值共计3分,综合得分2.5分。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分值1分,得分1分。2021年8月,自治区信访局根据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职能职责,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开展了信访信息化工作对接会议,会议确定由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牵头成立组织机构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根据文件精神并经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与自治区信访局协商议定,项目建设分两步实施:一是先由自治区信访局牵头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初步设计等申报立项工作;二是再由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完成后续项目建设等事宜。2022年自治区信访局按程序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申请立项,并分别于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29日、2023年1月31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项目建设经费2304万元。2023年2月,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自治区信访局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变更项目建设主体,将后续建设工作移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实施,并获得批复。②项目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但个别文件缺少,分值1分,得分0.5分。经评价工作组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书等申请、批复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自治区信访局《关于变更“全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函》,缺少对应批复文件。③立项前经过了必要的集体决策,分值1分,得分1分。202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提出建设规划;2022年2月18日,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建忠主持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会议要求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严密设计项目,并要求领导小组从2022年2月21日起组织到各处室开展项目需求深入调研,确保可研报告周密完整、针对性强、解决问题。2.绩效目标(1)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指标分值共计3分,综合得分2.5分。①项目具有绩效目标,分值1分,得分1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为该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为: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文件,拟建设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下联9个地级市、三个盟,共有23个市辖区、11个县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并横向联通自治区区直单位信访系统,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的信访业务智能系统。②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内容具有相关性,分值1分,得分1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内容相符,项目内容主要为建设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的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系统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下联12个盟市,联通自治区、盟市和旗县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乡镇。包括建设1个数据中心、1个应用支撑平台及智能辅助应用,建设18个应用子系统,配套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③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全面性、合理性待提升,分值1分,得分0.5分。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了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及产出,但未描述预期效益。(2)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明确、合理,指标分值共计3分,综合得分3分。①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分值1分,得分1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系统建设数量”“项目内容模块数量”“软件测试合格率”等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细化、具体。②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分值1分,得分1分。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如“系统建设数量”指标值设置为“≥1套”,“软件测试合格率”指标值设置为“≥95%”。③绩效指标与项目计划数相对应,分值1分,得分1分。绩效指标与项目计划数相对应,项目主要建设1个数据中心、1个应用支撑平台及智能辅助应用,与“项目内容模块数量”指标值设置为“≥3个”相对应。3.资金投入(1)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科学,指标分值共计4分,综合得分4分。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相匹配,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项目投资概算,项目预算内容包括硬件设备费、软件购置费、系统集成费和其他工程建设费用等,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匹配。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科学、合理,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项目投资概算,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及厂家报价,通信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定额等,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科学。(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过程主要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方面予以分析。该部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3.29分,得分率93.16%,具体情况见表4。表4:项目过程得分表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扣分要点资金管理(11分) 资金到位率 3 3 ——预算执行率 3 2.79 预算执行率92.84%。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组织实施(1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2.5 财务管理制度完整性待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8 7 个别合同签署不够完整。项目质量可控性 3 3 ——过程指标得分合计 25 23.29 ——1. 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100%,分值3分,得分3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总预算2304万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依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前期费用需要等,将项目首笔资金2000万元拨付至自治区信访局,该笔资金中,自治区信访局支付申报立项经费共计90万元(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10万元,初步设计80万元),剩余1910万元为项目后续建设经费。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后,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关于划转“全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经费的函》(内信函〔2023〕22号),将项目建设经费1910万元调剂至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自治区财政下达第二笔建设经费304万元至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根据评价工作组资料审核及调研了解,项目预算230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2304万元/2304万元)×100%=100%。2.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92.84%,分值3分,得分2.79分。2024年11月,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实际支出2139.08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2139.08万元/2304万元)×100%=92.84%。3. 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合规,指标分值共计5分,综合得分5分。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值1分,得分1分。根据评价工作组资料审核项目财务资料,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计划申请、使用,资金支出按用途分类核算。②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分值1分,得分1分。项目资金审批流程为:自治区财政厅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及批复预算,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立项前期下达至自治区信访局,项目进入建设期后划转至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项目进入建设期后,承建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向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申请支付项目进度款,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审核后付款,并由监理单位监控资金支付进度。③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用途,分值1分,得分1分。经评价工作组核查财务凭证等有关材料,项目支出方向包括软件、硬件设备购置/定制、链路租赁、购买服务、信息化办公室建设等,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用途。④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分值2分,得分2分。经评价工作组审核,项目资金以专门账户进行管理,资金付款及时,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4. 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但财务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指标分值共计3分,得分2.5分。①项目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但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分值1分,得分0.5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度明确了预算编报、经费报销、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要求,经评价工作组审核,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如缺乏会计人员岗位职责相关内容。②项目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且合法、合规、完整,分值1分,得分1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7部门印发了《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内发改高技字〔2022〕1963号),对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管理、代建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要求及指示;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项目审核、项目实施、验收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③项目具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且职责分工明确,分值1分,得分1分。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为项目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应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需求组和建设组,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清晰。5. 制度执行有效性制度执行较为有效,指标分值共计8分,综合得分7分。①项目相关财务、账务规范,记账凭证等相关附件规范、完整、有效,分值2分,得分2分。经评价工作组审核,项目支出明细账、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和财务凭证,项目财务管理、账务处理规范,记账凭证相关附件完整有效。②项目相关合同较为规范、完备,分值2分,得分1分。评价工作组审核了项目各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基本健全、完整,但个别合同规范性待提高,如《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安全测评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第2页甲方邮编及联系电话未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包1(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封面未填写日期,合同第2页甲方邮编及联系电话未填写。③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合同等开展建设工作,分值2分,得分2分。评价工作组审核了项目周报、月报、情况汇报报告、监理报告、培训记录等项目实施过程资料,项目实施内容、产出成果等与合同及实施方案一致,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合同开展、推进。④项目中期监督、检查到位,分值1分,得分1分。项目执行周报、月报制度,各项任务相关负责人跟进、监督项目实施,将每周/月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进行记录汇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到位。⑤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且完整有效,分值1分,得分1分。项目档案归档及时、完整,项目立项资料、招投标资料、管理资料等均完整归档,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档案目录》,将档案名称按顺序排列并标注了档案编号,便于项目后续管理及审核。6.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质量可控,指标分值共计3分,综合得分3分。①项目具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分值1分,得分1分。项目各项采购合同均明确了项目质量标准,如《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安全测评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甲方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软件测试服务安全、可靠、正常完成”,并约定软件测试符合《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标准。②项目具有完善的验收制度,分值1分,得分1分。项目验收制度完善,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了项目验收制度,包括“项目承担处根据合同和项目相关文件对本处部承担的运维类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等,此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中建设组承担项目验收工作,小组职责分工中建设组负责项目验收管理,包括“组织开展验收和绩效考评自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验收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建设总结、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等”。③项目引入了监理机制,分值1分,得分1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采购了监理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对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进行监理工作,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监理标准、规范和规程,在招标文件审查、合同签订、设备订货、出厂验收、到货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开发及部署、系统联调、培训、试运行、合同验收以及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有关工作。(三)项目产出情况项目产出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方面分析。该部分分值31分,评价得分26.5分,得分率85.48%,具体情况见表5。表5:项目产出得分表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扣分要点产出数量(15分) 平台及系统建设完成率 6 6 ——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 4 4 ——平台服务覆盖率 5 5 ——产出质量(6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3 3 ——系统运行情况 3 1.5 部分用户反映系统运行情况存在问题。产出时效(5分) 项目完工及时性 5 2 项目因配合新的工作要求及部署,较计划完工日期延迟5个月。产出成本(5分) 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5 5 ——产出指标得分合计 31 26.5 ——1.产出数量(1)平台及系统建设完成率100%,分值6分,得分6分。项目计划建设的平台及系统包括:数据中心、智能辅助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以及18个应用子系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相对初步设计与实际完成情况对照表》,数据中心、智能辅助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全部建设完成,18个应用子系统及功能模块均按初步设计要求完成。(2)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100%,分值4分,得分4分。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具体包括视频接访指挥调度中心(二楼大会议室改造、扩建1号会议室和2号会议室)、无纸化会议室、标准化智能接访大厅以及劝返中心会议室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相对初步设计与实际完成情况对照表》,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包含的软件、硬件配置均按计划完成,相关数量及型号符合初步设计要求。(3)平台服务覆盖率达到预期目标,分值5分,得分5分。项目建设完成后计划覆盖全自治区信访业务责任单位,为其提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使用。根据项目情况汇报及相关资料,2023年8月—2023年11月,项目相关人员先后进行了34场次的需求调研沟通会,覆盖自治区信访局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和12个盟市信访局,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和需求分析,并将调研的需求纳入到系统详细设计和系统功能开发中。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数据迁移及功能上线,部署于自治区信创云平台,通过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上联国家信访局,下联盟市、旗县区和苏木乡镇,横向联通各级责任单位,覆盖全区8819个单位部门,其中全区三级信访部门116个,自治区责任单位169个,盟市责任单位1449个,旗县区责任单位624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960个,覆盖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和信访部门,为自治区信访业务受理办理和矛盾化解起到了有力的信息化支撑。2.产出质量(1)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分值3分,得分3分。2024年1月26日,项目验收专家组对视频会议和无纸化会议办公室进行初步验收,2024年9月12日,对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智能工具和设备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结论均为“通过验收”。(2)系统运行情况仍需优化,分值3分,得分1.5分。2024年5月30日前,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委托专业公司对系统进行测试,根据《软件工程产品质量》和《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国家标准,分别对系统的功能性、易用性及界面友好性、安全性、兼容性、可靠性、性能、用户文档完成了测试,测试结果为“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在测试环境中,各项指标基本满足需求文档的要求,符合标准”。评价工作组就系统运行情况对相关用户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意见中,部分用户对系统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包括“录入信访人个人信息功能需要完善”“健全上传功能,简化流程”等,系统运行功能及效率还需后续继续维护、优化。3.产出时效项目因配合国家信访局新的工作要求及部署,延迟5个月,分值5分,得分2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批复项目建设周期为8个月。2023年8月8日召开启动会后项目进入建设阶段,实际完工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较计划周期延迟5个月完工。项目延期原因一是国家信访局调整2024年数据交换标准,为实现自治区与国家信访局关于信访数据无缝对接,需要在系统中调整数据交换功能。二是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信访代办制等工作要求,需要后期在系统中调整数据交换标准,进行五个法治化(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的业务流程再造和相关功能开发部署。考虑到项目延期主要为落实国家信访局新的工作要求及部署,本指标酌情扣3分。4.项目成本控制情况项目成本控制情况良好,分值5分,得分5分。根据项目预算资料及立项批复,项目总投资2304万元,经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审定完成投资2139.08万元。项目成本节约率=[(项目计划成本-项目实际成本)/项目计划成本]×100%=[(2304万元-2139.08万元)/2304万元]×100%=7.16%。(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效益主要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三方面分析。该部分分值29分,评价得分27.87分,得分率96.1%,具体见表6。表6:项目效益得分表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 扣分要点社会效益(13分) 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 7 7 ——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6 6 ——可持续影响(6分) 后续保障机制健全性 6 6 ——满意度(10分) 用户满意度 10 8.87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计算得出。效益指标得分合计 29 27.87 ——1.社会效益(1)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分值7分,得分7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建成后,从多方面提高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一是通过整合信访各业务系统,建设了覆盖供全自治区信访责任单位使用的智能辅助平台。系统上线以来至2024年年底共办理103932件次,其中网上信访39802件次、来信20784件次、来访43346件次、转送64044件次、交办8639件次,督办17810件次,受理66941件次、不予受理7931件次、不再受理1317件次,其他办理类24636件次,办结106179件次。将信访事项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实现对所有信访形式、全部工作过程、全部工作范围的全覆盖管理。二是构建了多元化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了领导信箱、网上投诉和人民建议征集三级阳光信访投诉平台,开发了信访APP和信访微信公众号,并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各盟市政府和信访局门户网站及各旗县信访局门户网站上加载入口链接,共为信访群众开通349个网上信访渠道等。(2)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分值6分,得分6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项目在信访行业中建成首个具备“数据存储、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安全、数据监控、数据应用”的数据中心,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按需调取,实现自治区各类信访数字资产的可视化监控,为自治区信访业务开展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有助于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将原全区信访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按照最新数据标准迁移至信访数据中心,系统上线以来至2024年年底共完成结构化数据45GB、非结构化数据2.1TB、数据37.95万条、信访件968850件的迁移工作。并对迁移数据进行清洗比对,与国家信访数据库进行逐条比对,进行查漏补缺、数据校准,从16个方面对迁移的110万条数据进行清洗比对治理。建立与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实现与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无缝连接,及时交换,上线以来共交换数据326464条,准确率达到100%。2.可持续影响后续保障机制健全,分值6分,得分6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为项目后续管理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从权限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等方面为系统后续使用及管理提供制度标准及操作办法,并明确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平台各级使用部门的相关职责。3.用户满意度用户整体满意度88.7%,分值10分,得分8.87分。根据评价工作组问卷调查结果统计(问卷调查91人,其中有效问卷91份),系统用户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的满意度方面(即调查问卷问题5),75.82%(69人)的用户表示“非常满意”;9.89%(9人)的用户表示“比较满意”;9.89%(9人)的用户表示“一般满意”;2.2%(2人)的用户表示“不太满意”;2.2%(2人)的用户表示“不满意”。具体见表7。表7:满意度调查统计表选项 人数 比例 分数非常满意 69 75.82% 7.58比较满意 9 9.89% 0.74一般满意 9 9.89% 0.49不太满意 2 2.2% 0.06不 满 意 2 2.2% 0合 计 91 100% 8.87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一)主要经验及做法成功实现信访信息化系统智能升级,助力打造“阳光信访”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决策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科学谋划自治区信访信息布局,研发信访业务智能辅助平台,将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等相关要求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用人工智能助力信访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为群众提供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依托自治区政务外网信创云平台,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科学再造《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工作流程,形成六个方面经验成效:一是进行系统整合,建设覆盖全区的信访综合业务平台;二是进一步拓宽了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及时就地反映信访问题;三是系统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依托人工智能支撑平台,实现信访事项规范、快速登记,有效解决低效、重复劳动问题;四是通过搭建数据中心,有效辅助宏观决策;五是系统建设了“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目标下的保障体系,保障数据安全;六是通过改造扩充信息化设施,提升了办公场地信息化能力水平。(二)存在的问题1. 财务管理制度待完善,合同管理待加强一是财务管理制度缺乏会计人员岗位职责等内容,完整性有待提高;二是合同规范性待提高,如《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安全测评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项目服务采购合同》,第2页甲方邮编及联系电话未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包1(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封面未填写日期,合同第2页甲方邮编及联系电话未填写。2.系统运行情况待优化,用户满意度需提高系统运行情况问卷调查意见中,部分用户对系统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包括“录入信访人个人信息功能需要完善”“健全上传功能,简化流程”等,系统运行功能及效率还需后续继续维护、优化;用户整体满意度方面,9.89%(9人)的用户表示“一般满意”;2.2%(2人)的用户表示“不太满意”;2.2%(2人)的用户表示“不满意”。六、有关建议1.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建议进一步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完善支出内控,明确责任、切实增强预算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刚性约束。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一是对工作人员开展合同管理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合同的要点和管理流程,学习合同的风险识别和操作技能,提升合同签订的规范性;二是建立合同审核制度。合同订立时确保签订双方对于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准确、完整地填写;合同签订后相关负责人进行合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保障合同有效性、合规性。2.收集业务需求,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建议持续收集用户反馈,广泛了解业务需求,继续优化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可以通过访谈调研、组织座谈会等形式,挖掘未被满足的痛点和隐性需求;此外可以考虑设置系统内嵌反馈入口,实时收集用户使用中的问题。建立专门的运维团队,系统改进后由专业人员模拟用户实际信访处理场景,验证系统与实际业务匹配度,测试系统流程合理性及效率,同时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故障,不断优化系统性能和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及满意度,持续探索创新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动信息化建设持续发展。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被评价单位的责任是提供与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报告相关的基础工作材料和相关资金财务核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评价机构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进行评价,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估人员的判断,项目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工作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二)关于影响本次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本次绩效评价的部分指标在具体目标值以及实际完成值量化方面存在一定难度,评价工作组本着尽可能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结合问卷调查统计结果对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1.评价机构及评估人员与委托单位和被评价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2.本报告使用人对评价结果的把握应建立在对本报告所提供的有关评价结果的各项条件及说明的认真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之上。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及评分规则决策(15分) 项目立项(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考查项目立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自治区信访、数字化相关政策要求及发展规划,1分;②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1分。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立项程序规范性 3 考查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②项目审批文件、材料完整,符合相关要求,1分;③立项前经过了必要的集体决策,1分;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绩效目标(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考查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该项目的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①项目具有绩效目标,1分;②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内容具有相关性,1分;③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准确、全面、合理,1分。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绩效指标明确性 3 考查项目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目标的明确、细化情况。 ①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②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1分;③绩效指标与项目计划数相对应,1分。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资金投入(4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考查项目预算编制是否依据充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相匹配,2分;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科学、合理,2分。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过程(25分) 资金管理(11分) 资金到位率 3 考查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全年预算资金)×100%;得分=资金到位率×3分,最高得3分。预算执行率 3 考查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得分=预算执行率×3分,最高得3分。资金使用合规性 5 考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1分;②资金的拨付具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④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不得分。组织实施(1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考查项目单位的财务和项目实施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具有财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内容完备,1分;②项目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且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项目具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且职责分工明确,1分。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制度执行有效性 8 考查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项目相关财务、账务规范,记账凭证等相关附件规范、完整、有效,2分;②项目相关合同规范、条款完备,2分;③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合同等开展建设工作,2分;④项目中期监督、检查到位,1分;⑤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且完整有效,1分;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过程(25分) 组织实施(14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考查项目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①项目具有相应的质量标准,1分;②项目具有完善的验收制度,1分;③项目引入了监理机制,1分;针对上述每项标准,符合则得分,否则存在1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产出(31分) 产出数量(15分) 平台及系统建设完成率 6 考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产出数量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数据中心、智能辅助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以及18个应用子系统,全部完成,得6分,否则按比例进行扣分。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 4 考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产出数量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视频接访指挥调度中心(二楼大会议室改造、扩建1号会议室和2号会议室)、无纸化会议室、标准化智能接访大厅以及劝返中心会议室,全部完成,得4分,否则按比例进行扣分。平台服务覆盖率 5 考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产出数量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市县、乡镇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供全自治区单位使用,得5分,存在1个地区未覆盖扣1分,扣完为止。产出质量(6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3 考查项目建设完成后是否通过验收,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的完成情况。 建设完成的平台、系统、信息化办公场所全部验收合格,得3分,存在1项不合格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系统运行情况 3 考查项目建成后的系统运行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的完成情况。 根据系统测试结果并结合调查问卷反馈进行评分,若系统运行情况稳定良好,得3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分。产出(31分) 产出时效(5分) 项目完工及时性 5 考查系统运维工作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得5分,否则每延期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产出成本(5分) 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5 考查项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项目成本节约率=[(项目计划成本-项目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项目成本节约率≥0%,得5分;项目成本节约率<0%,得分=(1+项目成本节约率)×5分。效益(29分) 社会效益(13分) 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 7 考查通过项目实施,数据开放共享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社会效益的目标完成情况。 系统投入应用后,从业务办理数量、信访渠道等方面评价项目对信访工作服务的提升情况,本指标满分7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6 考查通过项目实施,行政管理效率提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社会效益的目标完成情况。 系统投入应用后,从数据支撑、共享方面评价项目对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情况,本指标满分6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可持续影响(6分) 后续保障机制健全性 6 考查项目实施后,是否建立了后续运维保障机制,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可持续效益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具有后续保障机制,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针对该项目设有长期计划或管理办法,得6分;存在其他情况,依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满意度(10分) 用户满意度 10 考查用户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满意,用以反映和考核受益对象满意度的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用户满意度进行加权评分(“非常满意”按分值100%得分;“比较满意”按分值75%得分;“一般满意”按分值50%得分;“不太满意”按分值25%得分;“不满意”得0分)。合计 100 —— ——附件2:绩效评价评分表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分表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决策(15分) 项目立项(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立项程序规范性 3 2.5绩效目标(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2.5绩效指标明确性 3 3资金投入(4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4 4过程(25分) 资金管理(11分) 资金到位率 3 3预算执行率 3 2.79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组织实施(1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2.5制度执行有效性 8 7项目质量可控性 3 3产出(31分) 产出数量(15分) 平台及系统建设完成率 6 6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完成率 4 4平台服务覆盖率 5 5产出质量(6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3 3系统运行情况 3 1.5产出时效(5分) 项目完工及时性 5 2产出成本(5分) 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5 5效益(29分) 社会效益(13分) 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 7 7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6 6可持续影响(6分) 后续保障机制健全性 6 6满意度(10分) 用户满意度 10 8.87合计 100 91.66评价等级 良附件3:调查问卷及反馈结果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各位信访工作人员大家好!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的服务水平,受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委托,我公司对平台使用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请根据您的真实感受填写,感谢您的配合!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1.您认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的功能是否健全?选项 小计 比例健全 73 80.22%比较健全 8 8.79%一般 8 8.79%功能不健全 2 2.2%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2.您认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运行是否流畅?选项 小计 比例运行流畅 75 82.42%比较流畅 7 7.69%一般 7 7.69%运行卡顿较多 2 2.2%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3.您认为平台建设是否有效提升了信访办公效率?选项 小计 比例明显提升 76 83.52%有所提升 8 8.79%提升情况不明显 7 7.69%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4.您认为平台建设是否提高了信访服务水平?选项 小计 比例明显提高 75 82.42%有所提高 7 7.69%一般 6 6.59%没有提高 3 3.3%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5.您对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满意度如何?选项 小计 比例非常满意 69 75.82%比较满意 9 9.89%一般满意 9 9.89%不太满意 2 2.2%不满意 2 2.2%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91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溪璐 联系电话:0471-4867913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决算公开附表 .xlsx
2025-08-26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本级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一)部门职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20〕18号),将自治区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及数据资源管理职能职责和自治区水利信息中心等33个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整合,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发〔2023〕13号),组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由自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厅级。 (二)部门主要职责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数据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统筹研究试验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协同创新和改革发展等问题。负责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二)承担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政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承担全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法规、规划、政策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开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技术研发应用相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发展运行态势监测、分析和评估相关工作。(四)承担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技术研究并提出安全防护建议。承担自治区政府系统信息化相关安全保障工作。(五)承担全区数字社会建设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六)承担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建设管理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公共信息资源库统筹和建设工作,推进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负责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工作。推进全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七)统筹自治区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提出建设投资计划建议,统一使用自治区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管理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相关专项资金。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目录编制、信息共享和网络安全等的符合性评估工作。(八)承担大数据相关领域投融资、宣传推介、合作交流、会议会展等服务工作。(九)指导全区大数据和政务信息化相关工作。(十)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规划处、数字基础设施处、数据资源管理处、数字经济发展处、应用推进处、网络与数据安全处、信息技术服务一至十部、合作交流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共20个内设机构。人员基本情况,事业编制380名,202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13人,较2022年末减少12人,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减少13人,包括在职人员退休4人(刘晓宁、曹小虎、穆东生、钟海阔),调出4人(贾宏能、刘璐、吴凯、孙卫),辞职5人(潘劭博、霍利敏、李季威、张翠英、韩丽文);二是在编人员增加1人,包括退役士官安置1人(刘浩宇)。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为57816.29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年结转。主要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保障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正常运维的项目支出。比2023年预算增加16238.76万元,增加39.0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4年新增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等项目实施经费,合计8896万元,包括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2024年安排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总投资6313万元,2024年安排4000万元,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2280万元,2024年安排1896万元;二是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新增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代建项目经费2584万元,包括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经费228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经费304万元;三是按照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各涉改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将实行“扎口”管理,本年度新增自治区发改委部门政务信息化运维资金60万元,统一列入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四是2023年项目结转至2024年支出经费8433.16万元。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5781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383.13万元,占比85.41%;上年结转结余8433.16万元,占比14.59%。(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4年单位预算总支出5781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0.13万元,占比9.93%;项目支出52076.16万元,占比90.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7816.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238.76万元,增长39.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49383.13万元,占比85.41%;上年结转结余8433.16万元,占比14.59%。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4年新增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等项目实施经费,合计8896万元,包括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2024年安排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总投资6313万元,2024年安排4000万元,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2280万元,2024年安排1896万元;二是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新增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代建项目经费2584万元,包括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经费228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经费304万元;三是按照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各涉改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将实行“扎口”管理,本年度新增自治区发改委部门政务信息化运维资金60万元,统一列入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四是2023年项目结转至2024年支出经费8433.16万元。(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24年单位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57816.29万元,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1.35万元,占支出的1.28%;卫生健康(类)支出312.01万元,占支出的0.54%;住房保障(类)支出443.81万元,占支出的0.7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56319.12万元,占支出的97.41%。(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7816.2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6238.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41.35万元。其中:(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6.21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6.76万元,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存。(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8.38万元,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缴存。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12.01万元。其中:(1)事业单位医疗(项)188.4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3.6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43.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319.13万元。其中:(1)事业运行(项)4242.9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2)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52076.16万元,主要包括:一是用于保证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运维工作正常开展支付的维修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等,二是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4年新增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等项目实施经费;三是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新增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代建项目自治区数字民政和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740.13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533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73.13万元、津贴补贴826.58万元、奖金399.29万元、绩效工资954.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万元,养老保险缴费456.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8.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3.6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0.75万元、住房公积金443.81万元、退休费56.22万元等。2.公用经费40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07万元、差旅费130万元、邮电费4万、物业管理费40万、工会经费74.10万元、福利费92.62万元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自治区住建厅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划入大数据中心车辆1台,为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运行,严格按照车均3.5万元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由31.5万元调整至3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保障中心2024年度因工作需要出国(境)报销的差旅费等费用。2.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因工作及业务需要,开展的公务接待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自治区住建厅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划入大数据中心车辆1台,为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运行,严格按照车均3.5万元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由31.5万元调整至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部门现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10个,项目预算总金额52076.16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364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433.16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40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304万元。其中货物类8714万元,服务类23590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8辆, 其中:1辆为保障主要领导工作用车,7辆为日常公务和业务用车。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含基本支出),公开绩效目标2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不含上年结转)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9383.13万元,占本年度全部项目(不含上年结转)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矫慧 联系电话:482789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十、项目支出表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相关附件:2024年度本级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24-02-23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一)部门职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20〕18号),将自治区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及数据资源管理职能职责和自治区水利信息中心等33个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整合,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发〔2023〕13号),组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由自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厅级。(二)部门主要职责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数据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统筹研究试验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协同创新和改革发展等问题。负责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二)承担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政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承担全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法规、规划、政策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开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技术研发应用相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发展运行态势监测、分析和评估相关工作。(四)承担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技术研究并提出安全防护建议。承担自治区政府系统信息化相关安全保障工作。(五)承担全区数字社会建设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六)承担全区政务数据资源建设管理规划、方案、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公共信息资源库统筹和建设工作,推进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负责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工作。推进全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七)统筹自治区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提出建设投资计划建议,统一使用自治区本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管理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相关专项资金。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目录编制、信息共享和网络安全等的符合性评估工作。(八)承担大数据相关领域投融资、宣传推介、合作交流、会议会展等服务工作。(九)指导全区大数据和政务信息化相关工作。(十)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本年度预算公开事宜,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共涉及机构数为2家,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内设办公室、政策规划处、数字基础设施处、数据资源管理处、数字经济发展处、应用推进处、网络与数据安全处、信息技术服务一至十部、合作交流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共20个内设机构。人员基本情况,事业编制380名,202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13人,较2022年末减少12人,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减少13人,包括在职人员退休4人(刘晓宁、曹小虎、穆东生、钟海阔),调出4人(贾宏能、刘璐、吴凯、孙卫),辞职5人(潘劭博、霍利敏、李季威、张翠英、韩丽文);二是在编人员增加1人,包括退役士官安置1人(刘浩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人员基本情况:事业编制20人,2023年末实有9人,较2022年末增加1人,主要原因为新增调入1人(孙卫)。(二)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单位设置预算公开涉及事业单位2个,包括本级事业单位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二级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单位情况表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1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内蒙古自治区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58449.68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营收入及上年结转。主要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及其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保障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正常运维的项目支出。比2023年预算增加16147.83万元,增加38.1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4年新增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等项目实施经费,合计8896万元,包括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2024年安排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总投资6313万元,2024年安排4000万元,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2280万元,2024年安排1896万元;二是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新增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代建项目经费2584万元,包括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经费228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经费304万元;三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新增项目经费295万元,包括测评认证能力及实验室建设(二期)275万元,安全服务业务保障经费20万元;四是按照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各涉改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将实行“扎口”管理,本年度新增自治区发改委部门政务信息化运维资金60万元,统一列入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五是2023年项目结转至2024年支出经费8433.16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44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56.51万元,占比85.4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万元,占比0.10%;上年结转结余8433.16万元,占比14.43%。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44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8.51万元,占比10.30%;项目支出52371.16万元,占比89.6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0万元,占比0.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8389.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87.83万元,增长38.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49956.51万元,占比85.56%;上年结转结余8433.16万元,占比14.44%。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4年新增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等项目实施经费,合计8896万元,包括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2024年安排3000万元,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项目总投资6313万元,2024年安排4000万元,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2280万元,2024年安排1896万元;二是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新增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代建项目经费2584万元,包括自治区数字民政项目经费2280万元,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经费304万元;三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新增项目经费295万元,包括测评认证能力及实验室建设(二期)275万元,安全服务业务保障经费20万元;四是按照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各涉改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将实行“扎口”管理,本年度新增自治区发改委部门政务信息化运维资金60万元,统一列入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五是2023年项目结转至2024年支出经费8433.16万元。(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58389.68万元,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7.80万元,占支出的1.30%;卫生健康(类)支出316.49万元,占支出的0.54%;住房保障(类)支出454.24万元,占支出的0.7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56861.15万元,占支出的97.3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8389.6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6147.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57.80万元。其中:(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6.2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7.72万元,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存。(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3.86万元,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缴存。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16.49万元。其中:(1)事业单位医疗(项)192.8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3.6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4.2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861.15万元。其中:(1)事业运行(项)4489.9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2)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52371.16万元,主要包括:一是用于保证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运维工作正常开展支付的维修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等,二是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4年新增自治区本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等项目实施经费;三是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新增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代建项目自治区数字民政和自治区网上智能信访辅助平台建设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018.51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560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6.32万元、津贴补贴843.91万元、奖金409.98万元、绩效工资981.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0万元,养老保险缴费467.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3.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3.6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1.48万元、住房公积金454.24万元、退休费56.22万元等。2.公用经费41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04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130.60万元、邮电费4万、物业管理费40万、会议费0.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75.84万元、福利费94.80万元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我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少。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自治区住建厅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划入大数据中心车辆1台,为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运行,严格按照车均3.5万元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由31.5万元调整至3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保障中心2024年度因工作需要出国(境)报销的差旅费等费用。2.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因工作及业务需要,开展的公务接待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自治区住建厅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划入大数据中心车辆1台,为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运行,严格按照车均3.5万元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由31.5万元调整至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部门现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我部门2024年预算安排项目13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52431.16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393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433.16万元,经营支出60万。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41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59万元。其中货物类8870万元,服务类23689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8辆, 其中:1辆为保障主要领导工作用车,7辆为日常公务和业务用车。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5个(含基本支出),公开绩效目标2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不含上年结转)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支出预算50016.51万元,占本年度全部支出预算(不含上年结转)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昆 联系电话:482788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十、项目支出表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相关附件: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24-02-23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金额单位:万元收入支出项目行次金额项目行次金额栏次1栏次2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093.82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00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二、外交支出330.00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三、国防支出340.00四、上级补助收入40.00四、公共安全支出350.00五、事业收入50.00五、教育支出360.00六、经营收入60.00六、科学技术支出370.00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70.00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0.00八、其他收入80.00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66.649九、卫生健康支出40320.0310十、节能环保支出410.0011十一、城乡社区支出420.0012十二、农林水支出430.0013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40.0014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531,613.4515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0.0016十六、金融支出470.0017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80.0018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90.0019十九、住房保障支出50393.7020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0.0021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0.0022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0.0023二十三、其他支出540.0024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550.0025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560.0026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70.00本年收入合计2733,093.82本年支出合计5833,093.8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80.00结余分配59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90.00年末结转和结余600.003061总计3133,093.82总计6233,093.82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2023-08-25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承担统一建设、管理、运行、维护非涉密政务网络、政务云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统筹基础信息资源库、公共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及数据资源管理,推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发展等职能 .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规划处、数字基础设施处、数字资源管理处、数字经济发展处、应用推进处、网络与数据安全处、信息技术服务一部、信息技术服务二部、信息技术服务三部、信息技术服务四部、信息技术服务五部、信息技术服务六部、信息技术服务七部、信息技术服务八部、信息技术服务九部、信息技术服务十部、合作交流处、人事处、财务审计处。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机构改革。 一是研究提出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顶层设计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审定,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数字社会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二是完成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政务共享交换等政务基础设施交接,各项工作平稳过渡、相关职责有序承接。三是持续推进资产划转工作,已有43个部门反馈资产划转意见,财政厅等6个部门完成资产划转,其他部门正在逐步推进。四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研究出台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统筹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运维。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项目的批复建设,不断提升数字化基础平台供给能力。二是开展各类应用项目建设,推进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内外网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领导决策指挥平台项目的批复建设,配合做好自治区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平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强化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完善与各部门工作协同机制,成立技术专家委员会,研制政务信息化建设共性技术标准,开展信息化项目集约采购和统一运维,保障272个信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节约经费约20%。四是切实压实网络安全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网络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宣传活动10余次,开展巡查巡检、监测预警20余次,累计安排7*24小时值班值守1000多人次,做好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五是启动“一网统管”工作,制定出台2022年自治区“一网统管”工作方案和自治区“一网统管”行动方案,开展理论研究,有序推进3个盟市和7个部门“一网统管”应用试点。 3.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自治区构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政务数据共享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协调机制。二是加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基本建成社会信用基础信息共享库,归集民政数据1726万余条,人社数据2.5亿余条,医保数据7081万余条,教育数据6211万余条;正在开展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等主题库设计和数据归集。三是开展数据资源普查,完成自治区本级42个部门、317个信息系统、64036个数据资源、55余万个数据项的普查工作,新增目录10391个。优化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更新关联机制,开展拟建信息化项目目录预编审核工作。四是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建成自治区本级和5个盟市级开放平台,印发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分类分级指南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编制指南,与43个厅局和7个盟市共同编制1600余个开放目录,年内有序开放数据。五是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工作,编制大数据交易服务流程规范,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组建。六是加强标准规范研制,制定发布了政务信息资源代码规范、数据安全管理等8项自治区地方标准,印发数据采集、归集、治理、质量管理等12项标准规范,编制完成15类21项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七是推进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四市签订了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协议。 4.着力服务数字经济发展。 一是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配合相关部门获批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算力枢纽节点、建设和林格尔新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二是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建立数据中心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监测和能效核查,截至6月,全区数据中心重大项目续建13个、新建10个,服务器承载能力超过175万台,预计年底将达到200万台。三是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制定自治区推进数字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建立数字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台账、重点项目台账和招商引资项目台账,截至9月,9个数字产业园区入驻企业740家,实现产值61.97亿元,带动就业1.6万人。四是开展数字经济运行分析,编制发布2021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形势报告,按季度开展数字经济运行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截至6月,全区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增至43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8.4%,投资额和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128%、54.2%;全区规模以上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投资增长2.5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1%,按照2021年不变价测算,全区通信业务总量实现140.4亿元,同比增长21.2%;全区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投资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60.5%、101.6%;全区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2%。五是做好“五个大起底”工作,制定自治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开展摸底对接,形成工作台账,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093.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06.90万元,增长6.46%,变动原因: 变动原因:一是追加部门基本支出经费。包括追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奖金(基础绩效部分)部分,以及因工资基数调整追加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二是追加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包括追加电子公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经费451.79万元和“云上北疆”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经费296.98万元。三是上年结转资金列入本年收入项目预算。上年结转信息化系统平台运维经费项目、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治理服务项目等项目10,400.4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172.83万元,增长572.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3,093.8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3,093.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8,172.83万元,增长572.50%。变动原因:一是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自治区财政追加奖金(基础绩效)、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等;二是按照《研究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组建工作有关事宜》(〔2020〕50号)要求,自治区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统一实行“扎口”管理,2022年统一列入大数据中心部门预算,导致项目经费收入增加;三是各涉改部门在2021年划转项目经费后,由于原大数据中心主要领导调整,导致无法执行有关采购及支付工作,影响2021年度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造成上年结转数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33,093.8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093.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8,172.83万元,增长572.50%,变动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各涉改部门的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划转至大数据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导致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815.18万元,比上年增加2,063.62万元,同比增加55.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自治区财政追加了奖金(基础绩效)和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单位缴纳部分。项目支出27,404.81万元,比上年增加26,235.38万元,同比增加2,243.4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12,867万元(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各涉改部门政务信息化运维经费“扎口”管理后新增项目经费),二是本年度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列支费用。 2.结余分配0.0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3,093.8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93.82万元,占100.00%; 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64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77.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8.92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320.03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2.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7.45万元;三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613.45万元,包括事业运行4,757.04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26,856.41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393.70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393.70万元。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093.8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5,785.62万元,占17.48%;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64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77.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8.92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320.03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2.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7.45万元;三是住房保障支出393.70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393.70万元。 本年项目支出27,308.20万元,占82.52%;包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613.45万元,包括事业运行4,757.04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26,856.41万元。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093.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06.90万元,增长6.46%变动原因:主要是财政追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奖金(基础绩效部分)以及因工资基数调整追加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追加了电子公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及“云上北疆”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经费748.77万元;本年度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支出情况较好。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172.83万元,增长572.5%,变动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调整,自治区财政追加奖金(基础绩效)、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等;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新增政务信息化运维资金12867万元,同时2021年度项目结转资金10,400万元在本年度列支。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093.8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09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9.51万元,项目支出26197.41万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财政拨款占比均为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3,093.82万元。与年初预算31,086.9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766.6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145.8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18.61万元,支出决算4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8.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造成退休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401.43 万元,支出决算47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因部分人员出养老保险准备期,造成经费较预算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00.72万元,支出决算23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因部分人员出养老保险准备期,造成经费较预算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20.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1.7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84.2万元,支出决算20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减少造成缴费减少,二是调整医保缴纳基数后,相应缴纳费用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14.12万元,支出决算11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9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造成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93.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7.9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315.77万元,支出决算39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 .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财政追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决算数为33093.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06.9万元。其中: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 3654.65万元,支出决算475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0.1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追加了相关人员经费,同时追加了电子公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经费。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26197.41万元,支出决算 2685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追加了电子公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及“云上北疆”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785.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1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40.26万元、津贴补贴819.09万元、奖金534.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52.78万元、绩效工资1024.24万元、退休费49.89万元、住房公积金393.7万元。 (二)公用经费37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5.9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40.2万元、福利费65.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7,308.2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6.9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6.9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358.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97万元、印刷费18.87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71万元、邮电费3.94万元、取暖费18.15万元、物业管理费53.25万元、差旅费21.64万元、维修(护)费10557.13万元、租赁费8119.76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72.19万元、劳务费10.32万元、委托业务费542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9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279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99.26万元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56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84.50万元,支出决算48.17万元,完成预算的5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9.50万元,支出决算48.17万元,完成预算的69.31%;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2022年,中心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明显减少;二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执行每车3.5万元维护费标准,按照现有保有车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超预算;三是受疫情影响,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费及公务接待费用。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1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1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开支内容:购置两辆传祺牌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4.0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单位工作需要,新购车辆2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3.56万元,增长127.83%,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新购车辆2台,其他部门划入车辆3台,因公务用车总数增加,造成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合并后,由于办公场所较分散,导致公车使用率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此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8个,实施项目8个,完成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7,308.2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27,308.2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71.0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1.24万元,增长106.35%,变动原因:办公费比上年决算增加了105.95万元,工会经费增加了99.57万元,由于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加较多,导致办公费,工会经费等相关机构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7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74.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2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5.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33.0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9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47.82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个,共涉及资金27,30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政务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4189.76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对政务信息化系统运维等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全年稳定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化运维工作、电子公文系统升级改造等项目,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与统筹数据资源管理和治理,推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本级)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9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4,481万元,执行数为14,189.76 万元,完成预算的97.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44家厅局单位的相应网络平台、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保障各业务厅局信息化运维日常需求,提高各厅局工作人员对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意识能力,逐步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在立项、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问题,执行情况良好。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资金,资金使用上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一是我们将各处室的自评报告结果反馈给各项目负责人,提高各处室的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部门绩效管理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宣传,树牢绩效管理意识理念,为落实绩效管理夯实认识基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四是加强预算管理,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变动提前做好报备,防止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2.上年结转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9.37分。全年预算数为 8,137.25 万元,执行数为7,622.65万元,完成预算的 93.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通过对40家厅局的150多个网络平台、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安全、运行、维护,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可持续使用及稳定运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在立项、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问题,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上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申报目标,谁绩效自评”的原则,积极推进落实相关处室主体责任。二是总结自评发现的指标问题,积极改正,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逐一优化指标设置,加快推进大数据中心绩效指标体系建设,为提高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质量提供指导; 3.2022年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集中服务及管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8.84 分。全年预算数为 2930 万元,执行数为 2589.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88.3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本年度开展专项、日常培训,缴纳办公楼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支付维修及租赁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公务用车购置等工作,确保大数据中心日常事务工作稳定开展,机关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及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在立项、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问题,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上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进一步提高支出比例。 4.上年结转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治理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1895.18 万元,执行数为 1895.1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通过对联通政务网络、政务云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系统运维,保证数据库全年点击量稳定增长,统筹数据资源,归集政务数据等公共数据,提升数据治理效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在立项、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问题,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上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尽量减少资金结转。 5.2022年上年结转大数据发展规划、标准、论证委托业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15 分。全年预算数为 185.32 万元,执行数为 113.89 万元,完成预算的 61.4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通过完成10个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入库工作、开展8项标准、规范、课题研究项目,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在立项、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问题,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上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尽量减少资金结转。 6.上年结转大数据发展合作交流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98.5万元,执行数为95.5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通过进行2次媒体宣传、举办/参加2次交流活动,促进内蒙古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区大数据发展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遇上北疆 中国数谷”品牌。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在立项、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问题,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上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尽量减少资金结转。 7.上年结转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3分。全年预算数为86.86万元,执行数为 86.86万元,完成预算60.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本年度用于支付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劳务费等日常经营费用,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为工作人员建立明亮和谐的办公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在立项、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问题,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上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尽量减少资金结转。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867.00 14481.00 14189.76 10 97.99 9.8 其中:财政拨款 12867.00 14481.00 14189.76 —— 97.99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承担相应网络平台、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 通过对自治区本级44家厅局单位的相应网络平台、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保障各业务厅局信息化运维日常需求,提高工作人员对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意识能力,逐步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服务厅局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44 44 个 5 5 维护硬件软件数据库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98 298 个 10 10 质量指标 数据传输安全保障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9 百分比 5 5 设备无故障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5 5 平台正常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5 5 时效指标 信息系统故障响应率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小时 5 5 维保时限 定性 按照合同要求 达到预期目标 5 5 成本指标 系统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2867 12867 万 5 5 项目成本控制 定性 优 优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定性 优 有效提升 5 5 社会效益 满足各业务厅局信息化运维需求 定性 优 优 5 5 提高工作人员对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意识能力 定性 优 显著提高 5 5 生态效益 促进数据共享奠定基础降低能耗 定性 优 优 5 5 可持续影响 保障各部门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定性 优 长期 3 3 信息平台系统后续可用性及稳定性的持续影响程度 定性 优 长期 3 3 服务周期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年 4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137.25 8137.25 7622.65 10 93.68 9.37 其中:财政拨款 8137.25 8137.25 7622.65 —— 93.68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承担相应网络平台、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 本年度通过对40家厅局的150多个网络平台、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安全、运行、维护,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可持续使用及稳定运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护平台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50 150 个 7.5 7.5 保障服务厅局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40 40 个 7.5 7.5 质量指标 平台运行稳定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9 % 7.5 7.5 数据传输安全保障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9 % 7.5 7.5 时效指标 信息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小时 5 5 维修保障时限 定性 按照合同履约 达到预期目标 5 5 成本指标 系统运维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8137.25 7622.65 万元 5 5 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定性 优 优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定性 优 优 10 10 社会效益 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定性 优 有效提高 10 10 可持续影响 信息平台系统后续可持续性及稳定性的持续性影响程度 定性 优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系统使用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10 10 总分 100 99.3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集中服务及管理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930.00 2930.00 2589.83 10 88.39 8.84 其中:财政拨款 2930.00 2930.00 2589.83 —— 88.39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大数据中心日常事务工作开展,机关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及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通过本年度开展专项、日常培训,缴纳办公楼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支付维修及租赁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公务用车购置等工作,确保大数据中心日常事务工作稳定开展,机关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及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班次 正向 大于等于 6 4 班次 10 6.67 受2022年底疫情影响,预计第四季度开展的培训未能正常开展。 公务用车购置数量 正向 等于 2 2 个 5 5 质量指标 设备购置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10 10 培训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 % 5 5 时效指标 按合同约定时间验收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培训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成本指标 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15.55 215.55 万元 5 5 车辆购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4 24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有效推动建立自治区大数据一体化大数据中心 定性 优 达到预期指标 15 15 可持续影响 持续推进项目立项工作效果显著 定性 优 优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95.5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治理服务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95.18 1895.18 1895.18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895.18 1895.18 1895.18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联通政务网络、政务云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系统运维工作,保障网路专项及政务云平台系统正常运行。 全年通过对联通政务网络、政务云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系统运维,保证数据库全年点击量稳定增长,统筹数据资源,归集政务数据等公共数据,提升数据治理效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数据库点击量 正向 大于等于 8000 8000 次 7.5 7.5 数据库点击量增长率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 7.5 7.5 质量指标 数据库准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9 % 7.5 7.5 数据库完整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9 % 7.5 7.5 时效指标 数据报错修正时效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小时 5 5 平台运维时效性 定性 优 优 5 5 成本指标 数据库建设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895.18 1895.18 万元 5 5 项目成本控制 定性 优 优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统筹数据资源,提升数据治理效能 定性 优 有效提升 10 10 社会效益 归集政务数据、公共数据 定性 优 优 5 5 融合对接社会数据 定性 优 效果显著 5 5 可持续影响 持续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定性 优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数据库使用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大数据发展规划、标准、论证委托业务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5.32 185.32 113.89 10 61.46 6.15 其中:财政拨款 185.32 185.32 113.89 —— 61.46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入库工作,完成大数据相关标准、规范和课题研究工作。 本年度通过完成10个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入库工作、开展8项标准、规范、课题研究项目,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标准、规范、课题研究项目数 正向 大于等于 8 8 个 7.5 7.5 论证政务信息化项目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 个 7.5 7.5 质量指标 标准、规范、课题研究项目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标准、规范、课题研究项目完成时效 反向 小于等于 8 8 月 5 5 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时效 反向 小于等于 6 6 月 5 5 成本指标 实际成本超预算比率 反向 小于等于 10 0 % 5 5 项目建设成本节约率 正向 大于等于 0 0 %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数字技术对自治区经济增长贡献率显著提高 定性 优 有所提升 10 10 社会效益 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定性 优 效果良好 10 10 可持续影响 持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定性 优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98 % 10 10 总分 100 96.15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88.1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委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评 价 机 构: 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绩效目标 2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3 (一)绩效评价对象及目的 3 (二)绩效评价原则与方法 4 (三)绩效评价依据 5 (四)绩效评价思路及指标体系 5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6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7 (一)项目综合评价情况 7 (二)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8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8 (一)项目决策情况 8 (二)项目过程情况 10 (三)项目产出情况 11 (四)项目效益情况 12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4 六、有关建议 15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6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16 (二)关于影响本项目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16 (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16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7 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1 为强化预算管理责任,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也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积累经验,受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大数据中心”)委托,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在进行资料收集和整理、现场调研、数据分析基础上,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如下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推动信息化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作出了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决策,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推动信息化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十四五”时期,是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的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一是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持续深化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布局建设执政能力、依法治国、经济治理、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信息系统,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二是完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集约建设政务云平台和数据中心体系,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云迁移。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快速迭代,增强政务信息系统快速部署能力和弹性扩展能力。三是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提高基于高频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189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明确要全面提升建设效能,创新政务信息化建设应用模式,加强资源集约统筹利用,实现政务信息化建设由投资驱动向效能驱动转变。要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完善数字应急管理体系,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整合部门数据资源,推动高效互通共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 2.项目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1898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4)《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6号)。 3.项目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内容是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本级44家厅局单位的234个相应网络平台、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保障各业务厅局信息化运维日常需求。 4.项目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预算资金14,481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大数据中心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单位设置的绩效目标是:承担相应网络平台、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 根据大数据中心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绩效指标情况见表1。 表1:绩效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服务厅局数量 ≥44个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护硬件软件数据库数量 ≥298个 质量指标 数据传输安全保障率 ≥98% 设备无故障率 ≥95% 平台正常运行率 ≥95% 时效指标 信息系统故障响应率 ≤1小时 维保时限 按照合同要求 成本指标 系统运维成本 ≤12867万元 项目成本控制 优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有效提升 社会效益 满足各业务厅局信息化运维需求 全年满足需求 提高工作人员对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意识能力 显著提高 生态效益 促进数据共享奠定基础降低能耗 优 可持续影响 保障各部门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优 信息平台系统后续可用性及稳定性的持续影响程度 优 服务周期 ≥1年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对象及目的 1.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4,481万元。 评价年度为2022年-2023年3月31日。 2.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保障项目实施的效率、效益。二是通过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切实有效、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整改措施,为项目实施的调整和完善提供决策依据。三是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为大数据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累相关经验,探索更加符合大数据中心特点的绩效管理工作方式。 (二)绩效评价原则与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等文件,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制定合理、可行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2)目标导向原则。根据项目要求,以“保障各业务厅局信息化运维日常需求,提高工作人员对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意识能力,逐步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为主要目标开展评价工作。 (3)独立公正原则。评价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以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4)绩效相关原则。重点针对项目产出与效益进行评价,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适当延伸至项目立项与项目管理。 (5)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在全面分析绩效材料,与大数据中心等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分析、评价财政支出绩效。在科学评价的同时,尽量不给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扰,不增加工作负担,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 2.绩效评价方法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特点,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具体评价方法,在与中心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反思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1)比较法。将项目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预期实施内容、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 (3)最低成本法。在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综合分析项目是否以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实施项目。 (4)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调研问卷等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判,评价分析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5.《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 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 7.项目单位职能职责、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8.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实施方案、支出明细、年度决算报告等文件; 9.其他项目相关资料,影像资料、宣传材料、档案等。 (四)绩效评价思路及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思路及重点 (1)评价思路: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以突出问题为导向,着重发现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考核项目目标实现程度,以及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产生的效益。 (2)评价重点:一是分析项目立项背景和目标,明确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目标制定的合理性。二是评价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的实施效果,评估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项目目标偏离的原因。三是分析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情况等。 2.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上述思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见附件1。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22项三级指标构成,总分值设定为100分。数据主要来源于项目文件、管理办法、统计数据、现场调研等。 (1)项目决策。考核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2)项目过程。考核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以及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 (3)项目产出。考核服务厅局数量、维护信息系统数量、系统故障发生次数、故障响应及时率、项目完成时效性、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4)项目效益。考核项目实施带来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受益对象满意度。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保证此次绩效评价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评价工作组结合委托方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拟定了评价工作整体计划,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由评价机构部门经理担任,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参与评价的项目经理以及项目助理组成。评价工作组全程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按照中心要求完成各项评价任务。 (2)明确评价工作任务,拟定资料清单。评价工作组成立后,与大数据中心相关负责人沟通确认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重点等,根据沟通结果,拟定资料清单,并发送至被评价单位。 (3)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评价工作组对前期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所收集资料内容的完备性、数据准确性和勾稽关系进行审核,并明确需补充的资料或复核的内容等。 (4)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思路、评价时间和人员安排等,设计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 2.组织实施阶段 (1)现场调研与资料收集。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查看、问询、复核等多种方式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核实前期资料收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形成现场评价意见。现场调研过程中,评价工作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访谈,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并将前期梳理的疑问与中心交换意见。 (2)社会调查。评价工作组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目标、财政资金投入等因素,对项目涉及的具体内容开展实地调研,了解项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现场调研、与项目相关人员的沟通访谈,掌握了项目实施情况并收集到了项目相关资料。 (3)组织内部评审。评价工作组组织内部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深入了解政策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内部专家与评价工作组进行沟通交流,并出具评审意见。 3.评价总结阶段 (1)形成绩效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资料、评价分析情况、现场调研情况等,确定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经公司内部质量控制组审核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2)沟通评价意见,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就绩效评价报告初稿与大数据中心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3)报送报告及底稿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大数据中心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装订评价报告、底稿资料,并报送至委托方。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值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以下四档: 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一)项目综合评价情况 评价工作组在基础数据分析及处理的基础上,对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8.1分,评价等级“良”,具体得分情况见表2。 表2: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评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 15 13.5 90% 项目过程 25 20.94 83.76% 项目产出 30 28.66 95.53% 项目效益 30 25 83.33% 合计 100 88.1 88.1% (二)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14,481万元,累计支出14,189.76万元,预算执行率97.99%。项目完成41个厅局234个系统的运维工作,有效保障各业务厅局网络安全,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效率。 (三)项目评价结论 1.项目决策:该部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5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个别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过程:该部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0.94分。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97.99%,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财务管理制度未明确财务人员职责、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且项目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项目产出:该部分分值30分,评价得分28.66分。大数据中心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截至2023年3月完成41个厅局234个系统的运维工作,但项目未全部完工,项目质量暂不明确。项目按照计划开展,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响应故障,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项目效益:该部分分值30分,评价得分25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各业务厅局网络安全,提升政府人员工作效率。大数据中心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务信息化政策建立长效运维机制,用户整体对项目实施较为满意。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方面对项目决策情况进行评价分析。该部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5分,得分率为90%,具体情况详见表3。 表3:项目决策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要点 项目立项 (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2 —— 绩效目标 (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2 绩效目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1.5 经济效益指标“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未体现相关产出对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资金投入 (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3 ——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 合计 15 13.5 1.立项依据充分性:分值3分,得分3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明确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完善数字应急管理体系,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整合部门数据资源,推动高效互通共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职能职责包含承担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及前期研究论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政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平台等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能职责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2.立项程序规范性,分值2分,得分2分。 大数据中心实施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项目审批文件、材料完整,符合相关要求。 3.绩效目标合理性,分值3分,得分2分。 大数据中心针对该项目制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相关联,与项目目标相匹配,但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扣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分值2分,得分1.5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9个二级指标,保障服务厅局数量、平台正常运行率、提高工作人员对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意识能力等17个三级指标,指标设置较为清晰、可衡量,但经济效益指标“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未体现相关产出对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扣0.5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分值3分,得分3分。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对计划运维系统的数量、计划开展的委托业务(如监理服务、审计服务等)等项目内容进行详细测算,并编制相应预算,最终确定项目预算金额为14,481万元,预算编制合理,测算依据充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分值2分,得分2分。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依据各厅局计划维护系统的数量、计划开展的委托业务工作将资金分配至各厅局,项目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主要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分析项目过程情况。该部分分值25分,评价得分20.94分,得分率83.76%,具体情况详见表4。 表4:项目过程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要点 资金管理 (10分) 资金到位率 3 3 —— 预算执行率 3 2.94 预算执行率97.99%。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4 —— 组织实施 (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5 1.财务管理制度未明确财务人员职责、会计档案管理; 2.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制度执行有效性 4 4 ——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2 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合计 25 20.94 —— 1.资金到位率,分值3分,得分3分。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预算资金14,48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48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分值3分,得分2.94分。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于2022年1月开始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支出14,189.76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97.99%,扣0.06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4分,得分4分。 大数据中心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合同约定拨付资金,资金的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8分,得分5分。 一是大数据中心具备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报销审核、报销凭证附件等内容,但未明确财务人员职责、会计档案管理,扣1分。二是大数据中心为规范项目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库管理、项目审核、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监理、项目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确保项目执行合法、合规。但经核查,项目单位未针对项目实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未对项目实施期限、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等内容进行明确,扣2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分值4分,得分4分。 一是大数据中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报销、资金核算,凭证附件包含合同、验收单、银行回单等,报销单据完整、规范。二是大数据中心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项目,项目实施符合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服务方、监理方、审计方,并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采购流程、合同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规定。 6.项目质量可控性,分值3分,得分2分。 一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引进监理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监理标准、规范和规程,对合同签订、系统运维、验收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信息安全等进行全面控制。二是与服务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项目服务内容、验收标准,项目质量在顶层设计层面被得到有效保障。但经核查,大数据中心相关管理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扣1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及产出成本四方面评价分析项目实际产出情况。该部分分值30分,评价得分28.66分,得分率为95.53%,具体情况详见表5。 表5:项目产出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要点 产出数量 (10分) 服务厅局数量 5 4.66 服务厅局完成率93.18%。 维护信息系统数量 5 5 —— 产出质量 (5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5 4 项目未全部完工,项目质量暂不明确。 产出时效 (10分) 项目完成及时性 5 5 —— 故障响应及时率 5 5 —— 产出成本 (5分) 项目成本控制 5 5 —— 合计 30 28.66 —— 1.服务厅局数量,分值5分,得分4.66分。 经统计,截至2023年3月,大数据中心服务厅局共计41家,未服务厅局有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区域经济合作局(机构改革已撤销),服务厅局完成率为93.18%,扣0.34分。 2.维护信息系统数量,分值5分,得分5分。 经统计,截至2023年3月,大数据中心承担运维政务信息系统234个,其中主系统224个,子系统10个。核心业务系统63个,业务系统109个,办公系统25个,门户网站25个,视频会议12个。维护信息系统数量完成预期目标。 3.项目验收合格率,分值5分,得分4分。 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引进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但由于目前存在未完工项目,项目质量暂不明确,酌情扣1分。 4.故障响应及时率,分值5分,得分5分。 经评价工作组访谈了解,项目实施期间,委托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响应故障,确保系统快速恢复正常使用,保障使用系统人员有序正常开展工作。 5.项目完成及时性,分值5分,得分5分。 各项目服务方严格按照合同时限履行合同,项目依据计划开展。 6.项目成本控制,分值5分,得分5分。 根据大数据中心提供的相关财务凭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支出14,189.76万元,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主要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受益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该部分分值为30分,评价得分25分,得分率为83.33%,具体情况详见表6。 表6:项目效益指标得分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要点 社会效益 (16分) 保障各业务厅局网络安全 8 6 由于项目未完工,效益情况需进一步观察。 提升政府人员工作效率 8 6 由于项目未完工,效益情况需进一步观察。 可持续影响 (8分) 信息系统长效运维机制 8 8 —— 满意度 (6分) 用户满意度 6 5 用户整体对项目的实施比较满意,用户满意度仍有提升空间。 合计 30 25 —— 1.保障各业务厅局网络安全,分值8分,得分6分。 政务信息化是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大数据战略、引领驱动我国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国家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和数字政府,发展数字经济,总体来讲是在建设一个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社会,打造数字化生态,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个复杂系统工程中,网络和数据安全极为重要,为此,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要提升全社会特别是政府部门的网络安全意识,建设良好的网络安全生态环境,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大数据中心通过实施该项目,有效提升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但由于项目未完工,效益情况需进一步观察,酌情扣2分。 2.提升政府人员工作效率,分值8分,得分6分。 数字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据要素为驱动,依托数据收集、连接、分析,从中获得有效信息,用以提高政府决策智能化水平和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治理流程,从而更好实现便民惠民的目标。 大数据中心通过实施该项目,优化相关工作流程,提升政府人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但由于项目未完工,效益情况需进一步观察,酌情扣2分。 3.信息系统运维机制,分值8分,得分8分。 一是大数据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顶层设计层面明确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厘清数据流转全流程中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二是大数据中心制定未来五年工作规划,明确加快自治区政务专网整合、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支撑能力提升、内外网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数字基础资源供给能力。加大信息系统划转力度,提高集约运维水平和资金使用效能,研制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共性技术标准,确保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同时加快推进“一网统管”工作,统筹落实自治区“一网统管”行动方案,以建设自治区“一网统管”基础平台(自治区领导决策指挥平台)为突破口,以“3个盟市+7个厅局”试点示范为引领,持续深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一网统管”应用,推动实现政府治理“感视控治”。大数据中心针对项目建立长效的运维机制。 4.用户满意度,分值6分,得分5分。 经评价工作组访谈了解,用户整体对项目的实施比较满意,但建议加强培训,以进一步提升系统使用效益以及工作人员工作效率,满意度情况仍有提升空间,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合理 大数据中心针对该项目制定绩效目标,但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 项目经济效益指标“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未体现相关产出对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2.管理制度内容不完整,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内容不完整,未明确财务人员职责、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二是项目单位未建立项目实施方案,未对项目实施期限、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等内容进行明确。三是大数据中心相关管理部门在项目执行期间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项目监管不到位。 六、有关建议 1.规范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 建议大数据中心根据项目设立要求,在对项目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内容梳理的基础上,制定财政资金投入绩效目标,明确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化、规范化及标准化水平。此外经济效益指标设置应体现可量化的直接经济效益或间接经济效益。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督力度 一是建议大数据中心健全财务制度内容,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分工、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提升财务管理制度内容完整性。二是建议项目单位建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内容等,以规范项目实施。三是大数据中心相关管理部门应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达成预期目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项目单位的责任是提供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的基础工作材料和项目资金财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评价机构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进行评价,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估人员的判断,项目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工作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 (二)关于影响本项目绩效评价局限性的说明 本项目部分指标在具体目标值以及实际完成值量化方面存在一定难度,评价工作组本着尽可能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结合问卷调查统计打分的方法对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三)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事项的说明 1.评价机构与委托评价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 2.本报告使用人对评价结果的把握应建立在对本报告所提供的有关评价结果的各项条件及说明的认真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之上。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2022年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及评分规则 决策 (15分) 项目立项 (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考查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1分; ②项目立项符合自治区相关要求,1分; ③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1分。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考查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②项目审批文件、材料完整,符合相关要求,1分。 绩效目标 (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考查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该项目的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①项目具有绩效目标,1分;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内容具有相关性,1分; ③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准确、全面、合理,1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考查依据项目目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目标的明确、细化情况。 ①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②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资金投入 (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考查项目预算编制是否依据充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相匹配,1.5分; 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1.5分。 自筹经费保障性 2 考查项目资金分配是否合理,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2分。 过程 (25分) 资金管理 (10分) 资金到位率 3 考查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得分=资金到位率×3分。 预算执行率 3 考查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得分=预算执行率×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考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分。 组织实施 (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考查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的财务和项目实施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①项目单位具有相应的财务或资金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内容完备,2分; ②项目具有可参照依循的项目管理办法,且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内容完备,2分; ③项目具有相应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明确清晰,2分; ④项目具有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且内容完整,2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 4 考查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①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业务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执行,2分; ②采购流程符合国家要求,合同签订、档案管理规范,2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考查项目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①项目执行过程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1分; ②项目引进监理机制,且具有完备的验收资料,1分; ③项目合同签订相关质量保证条款,1分。 产出 (30分) 产出数量 (10分) 服务厅局数量 5 考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产出数量的目标完成情况。 得分=(服务厅局数量/44个)×100%×5分。 维护信息系统数量 5 考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产出数量的目标完成情况。 得分=(维护信息系统数量/234个)×100%×5分。 产出质量 (5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5 考查项目是否通过验收,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的完成情况。 得分=(验收合格项目数/已完工项目数)×100%×5分。 产出时效 (10分) 项目完成及时性 5 考查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的目标完成情况。 ①项目按照约定时间完成,5分; ②项目每延后一个月扣1分,扣完即止。 故障响应及时率 5 考查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的目标完成情况。 ①发生故障响应时间≤合同约定时间,5分; ②发生故障响应时间>合同约定时间,每超出一小时,扣1分。 产出成本(5分) 项目成本控制 2 考查项目成本是否控制在预算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成本的目标完成情况。 ①项目总成本≤14481万元,得3分; ②各厅局项目成本≤预算金额,得2分; ③项目总成本、各厅局项目成本超过预算范围,每超出1%,扣1分,扣完即止。 效益 (30分) 社会效益 (16分) 保障各业务厅局网络安全 8 考查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各业务厅局网络安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社会效益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显著提升各业务厅局网络安全保障能力,8分。 存在其他情况,依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提升政府人员工作效率 8 考查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效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社会效益的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显著提升政府人员工作效率,8分。 存在其他情况,依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可持续 影响 (8分) 信息系统运维机制 8 考查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可持续效益的目标完成情况。 具有长效的平台运维机制,8分; 存在其他情况,依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满意度 (6分) 用户满意度 6 考查用户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满意,用以反映和考核受益对象满意度的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访谈结果评分。 合计 100 —— —— 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决策 (15分) 项目立项 (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2 —— 绩效目标 (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2 绩效目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1.5 经济效益指标“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未体现相关产出对经济效益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资金投入 (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3 ——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 小计 15 13.5 —— 过程 (25分) 资金管理 (10分) 资金到位率 3 3 —— 预算执行率 3 2.94 预算执行率97.99%。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4 —— 组织实施 (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5 1.财务管理制度未明确财务人员职责、会计档案管理; 2.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制度执行有效性 4 4 —— 项目质量可控性 3 2 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小计 25 20.94 —— 产出 (30分) 产出数量 (10分) 服务厅局数量 5 4.66 服务厅局完成率93.18%。 维护信息系统数量 5 5 —— 产出质量 (5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5 4 项目未全部完工,项目质量暂不明确。 产出时效 (10分) 项目完成及时性 5 5 —— 故障响应及时率 5 5 —— 产出时效 (5分) 项目成本控制 5 5 —— 小计 30 28.66 —— 效益 (30分) 社会效益 (16分) 保障各业务厅局网络安全 8 6 由于项目未完工,效益情况需进一步观察。 提升政府人员工作效率 8 6 由于项目未完工,效益情况需进一步观察。 可持续影响 (8分) 信息系统长效运维机制 8 8 —— 满意度 (6分) 用户满意度 6 5 用户整体对项目的实施比较满意,用户满意度仍有提升空间。 小计 30 25 —— 总分 100 88.1 —— 评价等级 良 —— 此次项目绩效评价等级分为四级:优(90-100分,含90分)、良(80--90分,含80分)、中(60-80分,含60分)、差(0-6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月竹 联系电话:0471-4827890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08-25